2015将成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 上半年出指导文件金融
编者按:互联网金融第二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再次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词,但与去年不同的是,本届两会更多聚焦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监管部门喊话“将出台监管办法”,代表委员们、银行家以及金融院校教授争相建议,互联网金融业者则看好监管规范后的市场前景……2015年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已无悬念。
一行三会喊话:
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会很快出台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金融的描述是“异军突起”,但也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在2014年迅猛发展,但也衍生出“跑路”等负面事件,引起监管部门重视。来自“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的代表、委员们日前纷纷表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正处于研究阶段,预计很快出台。
预计上半年出台指导文件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央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文件很快会出台,预计时间可能会在今年上半年。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在政协小组讨论会议间隙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对于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机构来说只是服务渠道的延伸,对于它们的监管仍照常进行;对于新型的、未持牌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一行三会”正在研究监管办法,待央行出台指导意见后,“三会”将按照职能划分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这样就能从外部来规范行业发展。
另据记者了解,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已下设“网贷处”,并正在对网贷(P2P)行业进行紧锣密鼓的调研,近期还专门召开了一次座谈会探讨P2P监管。
在股权众筹方面,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参会间隙对媒体表示,目前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给公募股权众筹留有余地,为下一步创新创造了制度空间,但法律并未做出具体规定。他还表示,公募类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仍在制定中,计划今年推出公募类股权众筹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也向媒体透露,互联网保险发展得又快又稳,保监会正在总结经验,从加强监管的角度促使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
应加强行业自律
从上述监管官员和委员的表述可以推断,包含了P2P、股权众筹和第三方支付等不同业态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未来将依据机构监管的思路接受分业监管。互联网金融在经历2014年的爆发式生长后,互联网金融监管留下的悬念,在2015年将得到答案。
至于什么类型的企业将归属到“一行三会”的监管范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了思路和建议,她认为,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业务,如果只做信息中介,只需要向他们颁发普通企业牌照即可;但对于本质上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信用中介功能的,则必须获得监管部门许可,按照监管规则办事。
另外,廖岷对证券时报记者强调,监管只是外部手段,为了使得行业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参与者也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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