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难题横亘,网络假货的毒瘤何时能除?观点

/ 互联网分析师于斌 / 2015-03-10 08:15
种种现实表明,我国网络打假任重道远,而且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不仅需要网络交易平台的自查自纠、企业和商家诚信意识的提升,更需要国家及监管部门的严格管控和查处,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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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聚美优品的名声狼藉,到淘宝“叫板”国家工商总局,这一波又一波的地震都是拜假货所赐。而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现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也被“网络假货”问题团团包围。

毫无疑问,网络打假已成民心所愿。但是,要想根除这颗毒瘤,必须重拳出击才能奏效。

“四大难”阻碍打假

在我国,“网络打假”本就属于新生事物。这一现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我国独有的网络打假“四大难”,即举证难、起诉难、诉讼难、获赔难。

举证难,难在证据的收集、保全和认定困难。我国现行法律规:“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要求,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举证公正机关的配合,更需要大量时间和资金来支撑。

起诉难,归纳起来有两大原因:一是被侵权企业处于种种顾虑不愿站出来打假;二是很难找到责任人。很多时候,只能通过起诉网购平台,获取售假者信息。由于网购平台对商家信息监管不严格,部分商家存在虚假信息,这就让起诉责任人难上加难。

诉讼难,难在比较真伪货品的环节。一方面,企业的商业机密可能被泄露;另一方面,法庭采信原告的证据有限。

获赔难,难在需要多次起诉不同的售假者,过程漫长而繁琐。如果有多个不同的网店在不同的平台上售假,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企业就需要多次走“两部曲”的起诉过程,时间长,步骤多,得到的回报却少之甚少。

处罚有限助长气焰

目前,对于绝大多数的无品牌授权、通过自营渠道销售商品的电商,国内并没有相关法律约束。一旦发现销售侵权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只能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力度非常有限。对于平台上第三方售假商家,其处罚结果也只是关闭而已,对于商家并无经济制裁。

网络售假违法成本过低,不良商家自然会趁机钻空子来制假售假。正如张茅局长所说。“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工商部门在日常的监管中,对于假冒伪劣的产品要进行严厉查处,要使得这些企业付出的成本高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如果增加了违法的成本,使企业支付不起甚至无法经营,处处受到限制,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这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才能减少。”

监管不严滋生假货

据了解,像淘宝、聚美优品等卷入假货风波的网购平台,自身并不销售假冒产品,销售假货的都是以“商家入驻”形式进入平台的第三方卖家。但是,由于网购平台对这些入驻商家的资质缺乏严格审核,加上监管不到位,很多入驻商家其实都在干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

很明显,要杜绝电商平台上的假货,就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电商平台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一旦出现售假行为,不仅要追究售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电商平台的责任,这样就会迫使电商平台把好渠道关,减少造假、售假现象的出现。

货源不畅舍弃诚信

业内人士指出,“电商杜绝假货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货源问题,只有切实与品牌商、品牌国内代理、渠道商协调好利益平衡与纠葛,才有可能实现电商渠道与线下渠道代理商的良性合作与互利发展。”

以上言论如实道出了网购假货盛行的重要关键点。为了保护国内代理商的利益,知名品牌商拒绝与电商合作,但是电商又想借助大品牌吸引消费者,这便让一些假冒的代理商有机可乘。

实际上,货源问题考量的是企业诚信体系。如果生产了假货、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增强企业的信用自律意识,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可以说是解决假货问题的治本之策之一。

用户“忍让”包庇造假

据权威调查报告显示,40.3%的网购用户在买到假货后,选择“忍让”,没有进行投诉。“忍让”行为在所有买到假货后的处理方式中排名第一位。对假货进行投诉且成功获得退款的情况排名第二,占比约32.2%。而同样进行了投诉却没有成功获得补偿的用户,占比为16%。

通过数据反映出的现象,我们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我国网民“天生善良”。经过深入探访,很多用户都曾经有过一些投诉或与网店店主沟通的经历,但最终往往都是“无果而终”,不得已才选择“隐忍”这一消极态度,最终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唯一解气的做法便是拉黑店家,不再往来。

种种现实表明,我国网络打假任重道远,而且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不仅需要网络交易平台的自查自纠、企业和商家诚信意识的提升,更需要国家及监管部门的严格管控和查处,当然也少不了消费者的主动维权。

正所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网络打假只有政府、网购平台、消费者、监管部门、企业、商家联合发力,重拳出击,对症下药,才会有疗效、去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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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国际连线嘉宾,江苏电视台财经评论嘉宾,反锤联盟发起人,微博号@互联网分析师于斌,微信个人号117821818,公众号jrxwzx、qiaozhong1206,欢迎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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