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规,监管层如何寻求效率与安全平衡?金融

/ 张丽君 / 2015-09-03 08:03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民间意见的征集,目前民间征求意见期已经结束。据了解,已有多家行业协会和第...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民间意见的征集,目前民间征求意见期已经结束。据了解,已有多家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就意见稿的探讨反馈了意见。

意见争议集中度较高

经过一个月激烈的争论,业内业外对《征求意见稿》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争议一:账户开立门槛提高。目前开设一个支付宝账户只需填写身份证号、绑定银行卡即可,而意见稿要求开设账户需五重验证,手续更为繁琐。

争议二:要求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与支付限额。数字证书与电子签名对于使用电脑网购的用户不难,但对于使用手机购物用户来说有些困难;与此同时,日累计5000元、年累计20万元的限额,对于一些喜欢网购奢侈品、网上理财达人来说,显然不够。

争议三:支付账户不能向他人银行借记卡转账。目前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可向他人银行卡转账,且是免费的,而征求意见稿支付账户不得向他人借记卡转账,那么只能选择银行网银转账,跨行转账则需要一定的转账费用,而且也不方便。

争议四:超过200元的支付指令机构不得代替银行验证。200元的额度已经很低,如果支付机构要求验证一次,接着银行又验证一次,快捷支付的客户体验将大打折扣。

争议五:支付机构不能为P2P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且限定综合类支付账户限额。《互金指导意见》规定,P2P资金需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存管;在此之前,大部分P2P平台都是把资金托管业务交由第三方支付。但目前来说,P2P网贷行业风险仍然较高,很多银行不愿承担这样的风险。

这些争议的背后其实说明一个现象,正是支付新规给广大用户的购买行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所以遭到如此大的热议,虽然新规的内容更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

监管层如何寻求平衡之道?

《征求意见稿》旨在找到一条效率与安全的平衡之道,既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防范支付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不过,现在已进入到全民网购时代,支付新规几乎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4年国内网购用户已超过4.3亿人,预计2015年国内网购用户将突破5亿人。随着互联网以及移动支付的发展,网络支付得到快速发展,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已成为全民网购的核心支撑。所以,《征求意见稿》一出,其中的一些条款的规定会给大众的支付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起广大网友如此大的争议,也是无可厚非的。

监管机构如何寻找一条支付效率与安全平衡之道呢?要是追求安全之道,那么就要牺牲掉效率,支付的便捷性会大打折扣,要是追求效率,在安全上就不得以保障。

“第三方支付为消费者购物结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由于支付机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一种,客户资金被盗用、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时常发生,同时由于监管缺位,也易导致沉淀资金问题、信用卡套现和洗钱等法律风险。”国内知名P2P平台安心贷联合创始人赵庆云表示。

那么,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实行“同类业务同一管理”的金融监管乃必要之举。

为建立平等的竞争环境和监管环境,无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开展的金融活动都应当受到统一的监管,否则就会产生监管套利和监管不公平,极易导致“劣币驱良币”现象。

目前,互联网支付的监管政策还不完善,实行“同类业务同一管理”的监管可以借助于银行成熟规范的监管政策来加快完善网络支付监管,按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义务。

支付新规中,对“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规定,与央行对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监管要求是一致的,实际上也体现了“同类业务同一管理”的理念。



1. 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 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 ",不尊重原创的行为 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 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