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什么脏水都泼到自媒体身上自媒体

/ 葛甲 / 2015-11-26 10:24
自媒体在中国还在起步阶段,也能看到很多成功实现商业化的例子,如逻辑思维、餐饮老板内参等,他们输出自己的独创内容为社会带来价值,也成为媒体生态中重要的一环,对这个...

作者:葛甲

阿里巴巴昨天同时起诉了两个实体,分别是今晚报和福建省益红大白毫茶叶有限公司,原因是这两个实体旗下的微信公众账号“今晚报”和“福鼎茶农五月”分别发表了两篇不同的涉嫌侵权文章:《双11猫腻:你辛苦抢的那些大牌,竟然被这样换成假货》,《一天收了912亿,看马云如何吐出574亿》。阿里巴巴的诉讼请求是索赔1000万。

无独有偶,前两天万达集团也起诉了一个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想”,因该公号发表了一篇名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记得这篇文章之前分别被冠名过吴晓波、郎咸平等很多人,这次的著作权被该公号转移给王健林。万达集团诉讼请求也是索赔1000万。

这几篇文章都仔细看过了,唯一有疑义的是“今晚报”公众号推送的那篇文章,该文描述卖家排队拜马云是客观事实,之后指出的电商促销三种猫腻及对消费者数据泄露的隐忧,首先更倾向于观点输出,其次并无明确指向,没有明说这些问题就是淘宝网上出现的,这些指控可以泛指任何电商平台,而非特指淘宝一家。如果当事方认为这些说法侵权,要负有举证责任,因此我认为“今晚报”公号并不构成侵权,但最终裁决还是得看法院认定。

对于分别被阿里和万达起诉的“福鼎茶农五月”和“顶尖企业家思想”这两个账号,我不表示任何疑义,支持起诉维权。因为他们并不是自媒体而是营销号,他们的存在是整个舆论生态中的耻辱,对社会毫无益处。对某件事某个人不持好评是没问题的,但要是捏造事实问题就大了,事实是不容歪曲的,正如前两天被泼果汁的那个营销号,挨打也是活该。同时,也请媒体在报道时不要将营销号与自媒体混为一谈,不要把什么脏水都泼到自媒体身上,这是两种属性的存在。

判断一个微信公众号是否有媒体属性,基本的标准就是,该公号是否有原创优质内容稳定持续的供应能力,逻辑思维是自媒体、大象公会是自媒体,利维坦是自媒体、小道消息是自媒体、十五言是自媒体、新世相是自媒体、信海光微天下是自媒体,我本人也是自媒体。自媒体是在贩卖知识与观点,卖的是自己的东西,创造出的价值高低暂且不论,至少这些内容是自己的不是偷来的。这些内容表达的是独特的观点,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视角,而不是把公众当傻子一样骗来骗去。

营销号则完全不是这样,他们是一群文字垃圾制造机器,东摘一点,西抄一点,攒成一篇四不像的谬误百出的所谓文章,起一个惊悚而吸引眼球的标题,配上绚丽灿烂的内文图片和排版,用拼凑的垃圾来吸引关注度,以达到其商业目的。更有懒省事的如“顶尖企业家思想”,直接把别人的文章改个名字发出去,他们追求的只是单纯的关注,完全没想过自己炮制出的垃圾会如何败坏舆论生态,公众认知,产生极坏的社会影响,他们不配被称之为自媒体。

中国人的科学素养有欠缺,且这种欠缺并不只是集中于底层人群,而是从下至上,从高知到农民,都有自身的科学认识误区。45岁以上上网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的朋友圈里满是营销号炮制出来的文字垃圾,如食物搭配禁忌、养生的误区、为救命请转发给更多人、吓死了,家里有司机的赶紧看、不转不是中国人、动动手就能造福其他人等等。这些垃圾在害人,在耗费网络资源,在耗电、因为这些东西毫无一丝半点的价值,有的只是不惜浪费别人的生命,浪费大量公众资源而实现个人目的的丑陋用心。

自媒体内容的价值在于引发人们思考,而营销号内容的目的则在于让人失去思考的能力。自媒体是有媒体属性的,也部分承担了舆论场生态中的关键角色,而营销号并没有媒体属性,只能算是一种渠道工具,利用的是人们的懵懂无知,思想懒惰,他们是互联网暗黑一面的集大成者,是互联网上最无耻最卑鄙的奇葩存在。

自媒体在中国还在起步阶段,也能看到很多成功实现商业化的例子,如逻辑思维、餐饮老板内参等,他们输出自己的独创内容为社会带来价值,也成为媒体生态中重要的一环,对这个群体是要爱护与扶持的。请不要把无耻的营销号制造出来的脏水,一并泼到那些真正的自媒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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