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陈少峰:世界上根本没有动漫这个行业,只有动漫基地水煮娱
8月2日,由中影股份影视人才培训中心主办,华人明星综艺开发机构和北京三川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文化产业评论)承办的首届“中影股份·影视资本运作与投融资高级培训班”一期课程圆满收官。从7月30日开始,为期4天的行程被干货塞得满满的,有思想、有情怀、有案例的课程,让我们有惊喜、有惊艳、有收获。今天我们为大家奉上陈少峰教授“电影企业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专题剧场。
第一幕——怎样吸引投资
怎么样能打动投资人,换句话说怎么吸引投资?很多人要想商业模式,这就是估值的根据。投资要先估值,而估值的根据有两个,一个是有没有好的商业模式,一个是有没有成长性。其实完全不需要考虑能不能赚钱,只要证明商业模式不错和有成长性就可以了。只要能证明这两点,一般来讲投资人就会对项目感兴趣。以前电影是一个独立的行业,而现在电影已经被互联网公司垄断了,基本上最大的电影公司都在互联网,我们要从互联网的视角看电影。峰教授从电影本身的商业模式和它与互联网相关的商业模式,给大家提供了一些思考问题的思路。
第二幕——世界上根本没有动漫这个行业
峰教授告诉我们:“世界上根本没有动漫这个行业,只有影视动漫基地或出版动漫基地”。
日本动漫主要以漫画为主,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杂志总销量远远超过图书的国家,因为日本漫画都是系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一本杂志只要有一个很好的连载的故事,就可以卖到几十万到几百万,所以日本的杂志非常火。日本漫画连载渗透到所有阶层,大人和小孩一起看,特别是上班族,早上到车站买一本,坐电车的时候看,上班休息时候看看,然后回家的时候再看看,这样一本杂志就翻完了,第二天再看一本杂志。在90年前后,日本有很多动画电视剧,它的动画电视剧成功率特别高,因为它有很多漫画的连载的故事,15个动画电视剧里面就有13个是动画改编剧。这就像我们今天的IP,特别是网络文学。
中国动漫基地为什么失败?因为动漫基地的人没有资源。世界上根本没有动漫这个行业,漫画属于出版业,动漫电影属于电影行业,动画电视剧属于电视行业,那你如果要做动漫电影要进入电影圈而不是动漫基地,你要做动画电视剧要找电视台,你要做漫画要找出版社。
第三幕——不仅要做电影产业,还要做文化产业
峰教授提醒大家:“不仅要做电影产业,还要做文化产业”。
迪士尼在2006年前后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收购了皮克斯、漫威、卢卡斯,迪士尼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家庭娱乐型的消费,还带有很多非常时尚的基因。世界上文化产业做的最好的就是迪士尼,它做成了产业链,体育、电视、主题公园、电影都有,它是全面发展文化产业。
电影将成为文化产业集团里的一个部门,一个组成部分,这是大势所趋。文化产业的增长是没有极限的,在电影不增长的时候可以做做主题公园,也可以做游戏,也可以去做在线直播,电影可能是某个阶段非常火的一个产品。所以大家可以提前做一些准备,既要好好的做电影也要好好的规划未来。中国电影虽然在过去的两三年取得了巨大的成长,但是制片公司利润率没有上升,说明电影市场竞争是很激烈的。现在想做文化产业必须要和互联网发生关系,所有的线下电影公司都要和线上的公司合作,做电影的风险越来越大。
第四幕——所有的企业都要互联网化
峰教授告诫我们:“千万不要做纯技术的公司,要利用互联网营销,所有企业都要互联网化”。
商业模式里很重要的一条是控制风险的能力。2015年,阿里,利润688.44亿,广告收入541亿,市值1918.8亿美元;腾讯,利润291亿,广告收入174亿,市值1910.4亿美元;百度,利润336.64亿,广告640亿,市值657.3亿美元。百度是做广告的,做了一个百度外卖效果不是很好,但是百度为什么要去做外卖呢?因为互联网的发展方向是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百度光做广告是不行的。腾讯做的就很成功,腾讯做了一个微信的平台,做了一个QQ的平台,腾讯跟它原来的初衷做通讯完全改变了,现在它变成了纯粹的文化产业,它百分之五十几的收入来自游戏,游戏的平台,游戏的发放,游戏的衍生品,基本上是一个游戏公司。腾讯不管是QQ、微信、游戏,还是现在的泛娱乐,和当前中国主流消费者匹配度特别强,所以它现在是中国市值最高的文化企业,很多收入都来自于文化产业。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趋势,中国大的互联网公司基本上都是多样化经营。需要注意的是,像VR这种技术一定要和生活相结合,和艺术相结合,跨界相结合,一定不要做纯技术的服务。15年前互联网的盈利能力是IT的十分之一,而现在凡是纯IT技术的公司都在走下坡路,真正好的公司做互联网也做IT.比如说阿里巴巴,既做互联网也做购物,做技术服务也做大数据也做云计算。世界上云计算做的最好的是亚马逊,它有自己的计算机平台,大家都知道亚马逊是购物公司,其实亚马逊是互联网技术服务公司,什么领域可以提供技术和服务就进去,所以亚马逊和谷歌是一样的,都是以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公司。互联网公司是涵盖IT的生活类应用型服务公司,提供娱乐提供技术。
来源:文化产业评论
1. 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 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 ",不尊重原创的行为 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 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