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移动理财平台研究: 过半还在做活期产品金融

/ 网贷天眼 / 2017-09-30 23:39
一直以来,无论是合规还是信披,被关注的往往是平台的PC端,但其实很多平台只能在APP投资,这些平台以投资、提现方便著称,但同时也往往容易被忽略。

15家移动理财平台研究: 过半还在做活期产品1

一直以来,无论是合规还是信披,被关注的往往是平台的PC端,但其实很多平台只能在APP投资,这些平台以投资、提现方便著称,但同时也往往容易被忽略。

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5家平台只支持APP投资,且大部分都有一定背景,具体情况如下表:

15家移动理财平台研究: 过半还在做活期产品2

底层资产披露模糊

上表中,只有3家平台没有披露底层资产,6家平台只说明资产类别,另外6家平台虽然披露债权列表,但没有具体的资料。

我们一起来看看万达财富产品编号为 “万惠金30天尊享理财产品EX002号”的定向委托投资协议。委托人为投资人;受托人为万达共富(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为“万达财富”。转让人为万达齐富(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标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收益权。

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的受托人、服务方、转让人都为万达旗下公司,也就是说, 资金进入万达财富,具体投资标的并没有详细资料。

相比万达财富只告诉投资人资产类型,金蛋理财在告诉债权来源的同时,也披露了当前标的的债权列表。不过,投资人只能看到债权转让姓名的最后一个字,以及债权转让金额及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金蛋理财披露的债权列表,没再披露具体的债权人信息,也就是说,投资人并不清楚原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还款保障。

事实上,如果平台不披露产品底层资产,投资人就得无条件相信平台,至于平台将资金拿去做什么,其实投资人一无所知。至于平台设计不同产品,只是满足投资人对不同期限、利率的需求。

很多平台尚未上线银行存管

网贷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网贷平台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截至目前,已有400余家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但还有很多平台没有任何行动,之所以如此,是这些平台自称自己不是P2P。例如,简理财、懒财网、万达财富都称自己是财富管理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财富管理平台并不是一类金融机构,截至目前,除了网贷平台采取备案登记制,其它金融机构都必须申请牌照。这也意味着,如果这些平台简称自己是财富管理平台,其实是在打擦边球,并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在经营。

仅4家披露累计成交数据

上表中,只有简理财、51人品、米庄理财、懒财网4家p台公布累计成交额,另外11家平台无成交数据。值得注意的是,根据824网贷暂行办法,平台需定期公布运营报告,而累计成交是最基本的数据。

根据信披指引,网贷平台应该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累计成交、累计待还,前10大借款人待偿占比、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占比,累计出借人数、累计借款人数,关联借款余额及笔数,逾期、代偿金额及笔数。实际上,如果平台能披露这些数据,平台的现金流,是否超额发标,风险聚集度,逾期率等关键数据一览无余。

遗憾的是,目前多数移动理财平台在信披上要么无意识,或者明知道监管要求披露但仍以不是P2P拒绝披露,于这些平台而言,似乎只要有人投资,最好什么都不要披露。

多家还在做活期产品

近日,拍拍贷宣布将下架“拍活宝”产品,又掀起关于活期产品一片热议。

事实上,活期产品一直涉嫌资金池,但平台都以债权转让名义在做,从一开始承诺“随存随取”,到后来改为“到账时间由市场决定”。不过,无论是否承诺变现时间,活期产品如果不能灵活赎回,必然会引起投资人不满,这样的产品往往也很难生存。

这种案例并非没有,早期财路通(豆蔓智投)推出的“招财猪”,就是因为不能灵活赎回,导致“招财猪”产品最后被迫下架。

当然, 活期产品最重要的问题是,将不同期限,不同金额标的组成一个包,通过无限债权实现平台内循环,这样做的结果是,平台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中介。

基于此,大约在7月初,广东地区监管部门就曾下达口头通知,要求网贷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转业务。不过,这项政策并未在全国实施,在广东当地也颇受争议,尤其涉及个人债权转让部分,业内普遍呼吁应该予以支持。相反,禁止平台主动推出的债权转让产品则被采纳,而这正是抑制期限错配风险的有效机制。

【来源: 网贷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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