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福音:P2P平台对借款人审核不力要担责金融

/ 网贷之家 / 2017-11-14 21:55
日前,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出炉了全国首个关于网贷行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指引。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规定对P2P网贷机构与借款人本身,同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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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出炉了全国首个关于网贷行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指引。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规定对P2P网贷机构与借款人本身,同时提出了约束。

按照该文件,网贷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核。针对大额借贷、首次借贷等容易存在被诈骗分子利用的借款行为,网贷机构应通过电话、视频或现场调查等方式审核借款人情况,提示借款人防范诈骗行为,并明确借款人借款用途,对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借款需求不予审核通过,防止诈骗受害人利益进一步受到侵害。与此同时,深圳网贷机构应向借款人“强制告知”涉电信网络诈骗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

处罚也成为看点。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称,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导致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机构进行倒查处理。对于未履行指引相关要求的机构,在市金融办、市打击治理办等单位的支持下进行惩戒。南都记者注意到,具体处罚包括了“纳入失信企业名单”、“限制该机构、法人及股东从事相关商事活动的登记注册”或“通过社会诚信体系限制其有关活动”。

值得留意的是,借款人同样要如实配合网络借贷机构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按照规定,如果故意隐瞒相关资料或阻碍网贷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视频或实地调查的,网贷机构有权不予办理借款业务。如果P2P平台履行了材料审查和强制告知等行为,借款人仍然将借款资金存入、汇款或转账给诈骗分子的,相关财产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对此解释称,“我们发现电信诈骗向网贷蔓延的情况。很多不法分子诈骗受骗人钱财,还让受骗人去网贷平台借款。很多人上当后去借钱,最后肯定还不起,催收公司上门,借款人只能去公安机关报案。”

提醒

以“举报信、PS照片”为名要求转账都要抵制

深圳互金协会针对个体借款人提出了风险防范提醒。如果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务必认真阅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如遇到这些情形应立即停止借款业务:

●自称“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等各类执法人员;要求你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

●自称你的“家人、朋友、熟人、领导、老师、医生、恋人”等各类关系人,要求你进行存钱、汇款或转账;

●自称可以为你办理“退货、退税、退票、发放补贴、领奖、积分兑换、提高信用卡额度、刷信誉返利、低息高额贷款”等各类“获利”行为,要求你进行存钱或转账;

●使用“举报信、PS照片、黑社会报复”等各类威胁手段的。

【来源: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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