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贾跃亭后 乐视体育雷振剑遭起诉金融
因一笔40亿元的借款,乐视体育CEO雷振剑等人被股东告上法庭。
12月15日,腾讯《一线》独家获悉,近日,一家乐视体育重要投资人股东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指控乐视体育法定代表人兼CEO雷振剑、董事长高飞等人,违反公司章程,未经合法有效决议授权,而为乐视控股提供约40亿元巨额借款。
起诉状陈述道,因这笔借款致使乐视体育经营严重困难,公司2016年度发生巨额亏损、现金流不足以偿还负债、商业信誉下降。时至起诉日,经营持续恶化,申请人作为乐视体育的股东,股东权益严重受损。考虑到被告方的偿付能力等多种因素,依据《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第3项、152条之规定,请求被告人赔偿股东损失1亿元。
该起诉书依据的法律条文来自《公司法》第148条及152条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腾讯《一线》此前获悉,2016年4月至7月间,雷振剑等人将乐视体育B轮融资的40亿元分批资金挪用予乐视控股,这笔钱被贾跃亭用于乐视手机、乐视 等业务。此后,乐视控股陆续还款10多亿元,截止目前剩余约25亿元资金尚未归还。
对于这些指控,雷振剑曾向腾讯《一线》表示:“整个借款流程是合理的,说大股东挪用,我是坚决不认可这种说法。”
雷振剑解释称:“那个阶段,我不是公司法人,公司公章和银行Ukey都不在公司,都不是我所控制的,而且那个时候乐体也是集团子公司,集团和子公司整个往来非常复杂,贾跃亭也给乐体质押了6000万股份,质押款当时价值4亿多元。”此前虎嗅网在一篇报道中亦描述称,“整个乐视系所有公司有关人事、财务的公章都放在乐视控股的一间办公室,分别由贾跃亭的心腹蒋晓琳和杨丽杰掌管。”
不过,腾讯《一线》获悉,此次40多亿资金拆借过程中,虽然没有经过股东大会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流程,但是CEO雷振剑作为乐视系管理层代表,就资金划账进行了书面的签字同意。
目前,北京三中院已受理此案。
【来源: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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