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下虚拟货币从业者转投日本 是否就有金钟罩?新金融
国内虚拟货币交易监管不断升级。继叫停ICO后,监管层又关停虚拟货币交易所,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等措施。疾风骤雨之下,业内已是风声鹤唳。
2月1日,国内交易量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币安”(Binance)宣布,“根据中国相关政策法规,币安不为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提供服务”。此外,IOST、UIP、KuCoin、CoinEx等也发布或传出停止服务大陆地区用户的消息。
随着中国加大监管力度,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境外,选择海外注册公司。其中,日本成为一个较为理想的地点,因为该国的《资金结算法》认可虚拟货币为一种支付手段。
以“币安”为例,该平台于2017年7月14日上线,业界已知的注册地包括香港和日本。在去年9月ICO禁令发布后,“币安”将总部搬到日本,公司创始人赵长鹏和高层多次晒出东京办公室照片,甚至有自媒体称“币安”成员将家属也带到了日本。
币安创始人赵长鹏晒东京办公室
币安CMO何一晒日本团队
值得玩味的是,前述停止服务大陆客户公告发布后,有“币安”用户在官方群中向“币安”CMO何一求证,聊天截图显示,“币安”此次关闭通道只是限制大陆地区IP并非限制中国用户的身份。
币安高层在用户群聊天截图
但是,虚拟货币从业者转投日本,是否真的就得到了金钟罩呢?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撰文指出,2016年修订的日本《资金结算法》已经把虚拟货币认可为一种支付手段,且能够在市场上使用和流通,实际上认可了比特币等虚拟币的“一般等价物”性质,对虚拟货币交换等业务提供了在日本国内的合法性支持,这一点毋容置疑。
但是她指出,在日本创业,如果不了解日本法律尤其是刑法内容,可能面临重大法律风险。
“日本的刑法圈比我国的刑事打击圈要大得多。在日本法律中,对于‘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完全从行为人的行为出发,不规定什么数额限制和严重情节,这与我国刑法有数额和情节等门槛,是有明显差异的。”
肖飒表示,日本刑法典是该国刑法体系的基石,但同时伴有“特别刑法”,“还有大量刑事规定的法律渊源直接就是:行政法和经济法。举个例子,就相当于,我国一行三会出的行政法规,突然规定一条从事某违法行为的,就是犯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罚金为非法所得金额的3-5倍。这在我们国家是难以想象的。”
“日本是否会出现针对网络虚拟世界的经济类特别刑法,我认为确有可能,也许只是时间问题。”
此外,肖飒还指出,“正如赴日经营虚拟币的团队看到的那样,本国人和外国人都在明里暗里‘排队’,争取登记一种主体:虚拟货币交换业者。只有二十余家拿到了登记,其他的竞争者还在虎视眈眈,这种准牌照的稀缺程度,堪比我国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水涨船高。”
“不要出现诈骗案件、监守自盗丢币事件,也不要未登记成功时就开始尝试交易,日本的刑法决然很严苛,不要以身试法。”
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境外注册,但同时面向国内客户服务,是否受中国法律法规约束的问题,肖飒对【法问】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具体还是要看涉事方是否触犯了中国刑法保护的法益。因为中国刑法除了保护公民财产安全,还要保护金融管理秩序。”。
“目前还是一个学术难题。”她表示业内对此还未有结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近日发文称,“随着各国政府加强对‘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领域的监管,部分境外机构存在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的风险,还有部分境外机构因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在这种背景下,境内金融消费者转向境外机构参与的业务将面临确定的风险。”
【来源:新浪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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