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家问题平台案件一审 非吸罪占比大新金融

/ 证券日报 / 2018-03-19 20:36
备案可谓P2P网贷平台的“生死劫”,预计过半平台将无法获得备案资质。因此,加紧整改,达到合规,完成备案已成为网贷平台的重中之重。

44家问题平台案件一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者占比大1

备案可谓P2P网贷平台的“生死劫”,预计过半平台将无法获得备案资质。因此,加紧整改,达到合规,完成备案已成为网贷平台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网贷业整治的进程中,一些不合规平台将被迫转型、清算或寻求被并购的机会,与此同时,跑路平台也不断爆出。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月份-2018年2月份,全国共有783家停业及问题平台。从单月停业及问题平台分布上看,受资金面紧张影响,2018年年初停业及问题平台数再度高企,导致2018年1月份停业及问题平台爆发率达3.69%(注:停业及问题平台爆发率=当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当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当月正常运营数)×100%)。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行业停业及问题平台出现了新的趋势,即停业平台增多,良性退出现象日渐成为主导。2018年前两个月,停业平台数量占比为68.75%,比2017年同期增加了8.07个百分点。与P2P网贷平台野蛮生长时期跑路问题平台占比最多不同,目前跑路问题平台数较少、占比较低,2018年前两月跑路平台有5家、占比为3.91%。

行业第三方针对P2P网贷问题平台一审裁判日期在2017年初至今的150多例刑事案件,筛选出宣判结论公布详细、案情描述具体的44家平台进行了分析。梳理相关案件情况可以发现五大特点:

一是,被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多。44家问题平台中,法院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平台占比为82.95%;集资诈骗罪的平台占比为15.91%,另外有1.14%的平台被判擅自发行股票罪。法院判决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依据,主要是区分平台非法集资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据平台的判决文书显示,法院一般从募集资金的用途判定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募集资金并非用于借款(享低息贷款)项目而是资金流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的个人账户,并将募集资金抽逃、私分、转移,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挥霍等。

二是,超半数平台运营时间不足1年。问题平台中,既有5年期以上的老平台,也有运营不足1个月的新平台,可见新老平台均有爆发问题事件的可能。统计发现,问题平台正常运营时间普遍不长,其中超半数问题平台的运营时间不足1年。这其中又以运营时间在半年至一年的平台占比最多,为56.53%;运营时间较短(3个月以下)的问题平台占比近三分之一。而集资诈骗平台一旦资金流断裂就难以为继,所以普遍正常运营时间较短,平均仅5个多月。三是,审判周期最长达数年,最短耗时也要半年。受案件波及受害人数、涉案金额、证据资料搜集等因素影响,问题平台审判时间相差较大。44家问题平台中,盛融在线的审判用时最长,为31个月;用时最短的为汇瑞财富和昌晟易贷,审判用时均为6个月;平均审判时间为16个月。

四是,涉案金额多在1亿元以下,波及人数从十人至千人不等。44家问题平台中,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平台有e速贷、808信贷、盛融在线、众信在线、融资谷、银通贷、速可贷和积储在线,其中e速贷法人代表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一人犯两罪,造成投资人损失较大,涉案金额为9.1亿元。

五是,对集资诈骗罪处罚相对更严,但总体惩处力度不足。集资诈骗罪相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社会造成的恶性影响更为明显,相应地,法院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力度强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4家问题平台中,被判有期徒刑在10年以上的平台罪名均为集资诈骗罪。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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