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电价改革依然是主线滚动
文/聂光辉
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的主旨在于有序展开电价改革,最引发关注的是售电侧开放,最大的亮点应该是以文件形式提出了优先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建立新的价格机制应当是新电改的核心,无论是从要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还是从理清现有的电价交叉补贴,抑或是从要开展输配电电价测算工作等,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地位的电价新机制。因此,有理由认为电价改革依然是主线和利益调节杠杆。
电力供需关系变化促使电改提速
中国电力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电力供应体系,电力供应也从原来的贫乏到现在的供大于求局面的到来。中国经济也实际上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后期的独特的道路,从电力经济学的角度而言,中国经济在后工业化阶段的经济增长将会迟缓,甚至可能有下滑趋势。
这不是在唱衰中国经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电能消费大国,经济是唱不衰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电力经济出现了一定的僵化,形成了若干个具有垄断地位的小集体,相互间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电力发展的天花板已经若隐若现。中国经济后工业化阶段的提前到来,制造业和房地产两大支柱产业的增值空间受限,进一步致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反映到电力需求上,就是电力社会需求量下滑。
电力供需关系的变化最直接的影响的是电力系统的收益。供大于求,电力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及附加值就会减少。这对于新电改的执行而言,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价值机制改革,局面电价有可能上涨
电力利益格局的现状是长期累积形成的,短期内难以形成公平合理的价值机制。
所提到的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结构,其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依托现有电网企业的基础条件实施,并且认可其中的交易人员可以是电网企业现有人员,因此在组件初期很难保证交易机构的独立性。
其次是,输配电价测算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从整体上看,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电网公司在输配电系统的投资主体上是明确的,但是具体到地方,部分存在着投资主体不明确或者错综复杂的局面,关于输配电价测算,怎样是实际工作中确定哪些是不相关的、不合理的投资及成本费用,又怎么保证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合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再者,如何利用电价改革中的电价杠杆保证公益性电力服务,以及定性电价补贴中的交叉现象的定性也需要一段时间。
从长远上看,新一轮的电改工作改变电力原有利益格局的意图明显,其本质上还是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地位的价格机制,在电价改革中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局部利益的调整,有可能短期内出现局部电价上涨的可能。
售电侧开放引关注,因直接关乎电价改革
售电侧开放引发关注的原因在于,从目前的新电改可操作的层面看,售电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大的受益者是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可以独立设立售电公司,和用户达成购售电协议,从受益上去分析,电网公司是不会轻易退出售电市场的,售电侧开放是允许了各自拥有资源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展开竞争。
售电侧引发关注的第二大原因,在于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政策支持下,售电侧开放对于以风能、太阳能等产业的发展是利好,有可能缓解或改变“弃风”、“弃光”现象。
新电改意图“拆分”,需求侧市场空间凸显
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如果能最终得到切实的执行,电力利益格局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一家独大的局面将有所改观,收益也会呈现相对分散。
但是问题就来了,谁该承担需求侧的安全、可靠等问题负责到底?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要求优先发展那些清洁能源,又要保障公益性用电,诸如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物理特性限制了其发展,实则和保障公益性用电是矛盾的。
具体的将,需求侧管理是要通过节约用电及负荷管理,也就是减少用户的用电量及降低用户的最大负荷。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导致电力供应不足,出现不同程度的缺电,其电力的需求侧管理主要包括能效管理、负荷管理、有序用电等内容,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管理模式。
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的执行,对于需求侧而言,有了与供给侧“谈判”的机会,再加上投融资环境的改善,需求侧也不再是单纯的需求侧,也可以变成供给侧,甚至出现双端供电。
其实,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说的直接一些,无外乎一个“钱”字。在电力供大于求的局面下,如何先把蛋糕分均了再说吧。(作者:聂光辉,能源互联研究与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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