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P2P平台信息披露不完整 两成无借款合同败局

证券日报 / 刘 琪 / 2016-03-13 00:49
近日,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3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研讨会,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进行讨论。该规范针对P2P、互联网非公开股...

近日,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3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研讨会,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进行讨论。该规范针对P2P、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分别提出了要求。

网贷行业目前情况来看,许多P2P平台存在资金运作不透明、资产端信息披露不完整、平台运营状况不公开等情况。日前,金融搜索平台融360发布了一项针对20家P2P平台融资方信息披露的实际投资调研,其中指出,目前P2P对融资方信息披露普遍不完整,甚至个别平台不向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或协议。

融360理财分析师张建国认为,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既提高了网贷业务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投资人的投资难度和投资风险。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网贷行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 18个月的整改期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对于大多数P2P平台而言,接下来的整改将不可避免。到底是要克服困难顺应行业发展,还是将监管视而不见,实际整改的效率直接反映了平台是否有想要长期发展的决心。

90%平台信披不完整

据悉,融360此次实际投资调研的平台包括:拍拍贷、人人贷、玖富、翼龙贷、积木盒子、你我贷、团贷网、金梧桐、融金所、招商贷、小油菜、钱盒子、点融网、红岭 、有利网等20家平台。这其中包含上市公司、国资系、银行系等拥有实力背景的平台。

去年12月份P2P监管意见稿下发,按照意见稿的要求,平台应披露的借款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据融360调查显示,20家样本P2P平台选取的20个标的中,只有2家披露了以上4项全部信息,另有4家1项都未披露。这些P2P平台对融资方信息披露的不完整率高达90%。其余平台只进行了部分披露,其中,仅3家平台披露了融资方的主要债务,7家平台披露了融资方的收入信息,11家平台披露了主要财产,13家平台披露了信用情况。

具体来看,P2P对融资方主要债务的披露最为不理想,仅有15%的平台披露了借款人的主要债务。实际中,债务问题直接影响融资方的还款能力,对于投资人而言,在做投资决策时,借款人的债务情况属于核心参考信息。这部分信息的缺失,将对P2P投资人的投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

过半平台模糊融资方姓名

调查显示,从20家样本P2P平台中选取的20个标的中,投资人在投资前均无法查看融资方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实际投资后,仍有13家平台对融资方的真实姓名(或企名称)、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进行马赛克涂抹。

融360分析道,以上现象在目前的P2P中十分普遍,虽然大多数平台都称对融资方的资质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且很多平台也提供了相应的资质照片,但是在这些资质中,平台又不约而同地对融资方的关键信息进行了涂抹。对投资人而言,大大增加了辨别资质真伪、判断融资方优劣的难度。

商业活动中保护用户隐私、个人信息等固然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准则和法律要求,但在民间商业借贷关系中,融资方的真实信息应向投资人进行披露。

两成平台不提供借款合同

目前,P2P平台常见的电子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借款协议,一种是委托协议。借款协议是投资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为作为第三方出现,也会有担保公司等作为第四方等;而委托协议则是投资人和P2P平台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是投资人把资金委托给平台进行投资。

调查结果显示,在实际投资的20家P2P中,4家平台不提供借款合同(或委托协议),借款合同的缺失率达到20%。另有7家平台在借款合同中对融资方姓名(或企业名称)做马赛克涂抹,这种做法很有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而一旦出现项目违约,将有可能加大投资人的追债难度。

此外,融360表示,P2P平台在整个借款、投资的过程中起的是居间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中一定是投资人借款项目中的实际借款人,而不应该是平台,委托协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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