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贵宝被指将“枪毙药”转投中企 引发公众担忧与质疑败局
近日,百时美施贵宝公司(以下简称施贵宝)将一款因药效不够理想而停止临床试验的抗肝癌药品授权许可给中国企业研发销售的事件被《华尔街日报》报道。
该报道提及中国或许成为国外“枪毙药”倾卸场,此说法一时引起了公众对于中国药品质量的担忧以及对药品审批制度的质疑。
施贵宝的抗肝癌药物到底出现什么问题?中国的肝癌患者是否无法得到优质药品呢?法治周末记者就此进行了多方求证。
再鼎医药接手“枪毙药”
施贵宝授权许可中国企业研发销售的抗肝癌药物为布立尼布(brivanib)。
公开资料显示,布立尼布是一种口服的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肝细胞癌和其他一些实体瘤。
在这款药刚刚进入第三期临床实验时,施贵宝在公告中介绍,新型肝癌多靶点、抑制剂布立尼布(brivanib)正处于全球第三期临床试验。早期临床试验显示,在对于其他治疗无效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中,布立尼布可能延缓疾病进展,有望为肝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然而2012年7月,施贵宝就表示了布立尼布的后期临床试验未达到预期试验目标,在药效对比试验中发现落后于德国拜耳制药开发的索拉非尼。当时,索拉非尼是国际上唯一一个被批准用于晚期肝癌的药物。
一篇针对布立尼布试验数据的分析报告中指出,布立尼布延长了疾病进展时间,但相比于安慰剂组的副作用发生率较高,主要的严重副作用包括高血压、疲倦、低钠血症和食欲下降。另一方面,相对于索拉非尼产生的手足皮肤反应副作用,布立尼布所引起的生活质量下降也较多。但有信息表明,布立尼布在亚太地区的研究还在继续。
2013年,施贵宝公司停止了布立尼布的全球试验。
2015年,施贵宝授权许可创业公司上海再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鼎医药”)合作开发布立尼布的消息公布。虽然是合作,但是授权许可后,将由再鼎医药负责药品在中国的研发、推广以及销售。
施贵宝方面表示,该药在中国可能会特别有前途,因为中国的肝炎高发,肝细胞癌比在西方要常见得多。
再鼎医药认为布立尼布在中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为其对手索拉非尼的治疗费用约为每月7500美元,且不在国家保险范围内。再鼎医药的创始人杜莹说:“我们希望给中国患者一个更加合理的价格。”
“施贵宝在提供布立尼布停止全球试验之前的关键研究数据之后,不会参加后续的研发活动,如果上市成功则会有一定的利润分成。”北京鼎臣医药咨询史立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华尔街日报》称,通过与中国本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全球制药公司有了第二次机会利用在其他地方未获批准的药品赚钱。
但从事肿瘤精准治疗的龚兆龙博士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这款药品进入中国仍然需要重新进行完整的临床实验,根据新的临床数据来判断是否可以开发成功,最终能否上市还是要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简称食药总局)的审批,还是有成功的可能性。
“枪毙药”就是劣药?
除了与施贵宝合作研发布立尼布,自2014年8月至今,再鼎医药已经与国际企业达成了四个授权许可项目的合作。
而除了再鼎医药之外,中国还有好几家企业与西方制药公司在中国就尚未开发完成的药物进行合作。
《华尔街日报》称,这是因为在中国市场,顶尖的国际新药需等候很长时间,而监管部门对中国药物的审批过程较快。报道称,这个新趋势也带来一个问题:中国是否成了劣质药的倾卸场?
史立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中国药企的核心创新能力有限,所以不少中小企业就通过与国外药企合作的模式,这个现象很常见,但并不能就说是接手烂摊子。”
多位专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并没有成为劣药倾销地的趋势。
“在癌症患者的世界里,讲求的是患者生存率,而不是药品有效率。”网友在相关报道的新闻下如是留言。
何明(化名)在两年前被诊断出患有肝癌,与身边大多数病友不同的是,何明不是一个乖乖“听话”的患者:“大家基本上都是完全遵医嘱,医生开什么药就吃什么。但我一直还在关注新的抗肝癌药招募临床试验志愿者的信息,而且自己还偶尔吃一些中药调理身体。”
何明说他关注临床试验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就是在经济上有很大节省,“进口药一年二十几万的花销根本承受不起,即使知道药效差距也没办法。不算住院,我现在每年仅在用药方面的花销差不多一万五千元。”另一方面就是想着这样的药即使只有30%-40%的有效率也有可能对自己的病有一些好处。
然而积极寻找药品的何明也有自己的苦恼,在考虑是否要参加药品临床实验之前,何明会在网上查询药品信息并咨询周围的医生朋友,“网上药商的广告太多,媒体报道也未必准确,而药品还没有上市,医生也说不清是什么情况”。
当被问及如何看待国外研发未能成功的药品进入中国开发时,何明告诉记者:“如果国外的患者和我的情况不同,那也许这个药就对我有效,要是国内能够开发出价格合适的药,那当然是可以考虑的。”
而对于某些媒体报道中所称的“劣药”,多位专家都对记者表示,不能这样简单定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认为,对于如何界定“合作开发”与“劣药”倾销,从法律上还是要看转让或许可给中国企业的“拟上市新药”与我国对新药注册审评标准的对比,如果是治疗效果差、副作用明显、安全性评价低的所谓创新药,才属于“劣药”倾销。
对于在国外没有通过审批的药品在中国申请上市的情况,CFDA南方所米内网首席研究员张步泳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讲,国内的药品审批都会参考欧美的审批情况,如果某一款药品在美国没有通过审批的话,那么在国内也会比较困难。
邓勇向记者介绍,国外的创新药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方式包括进口和在我国注册生产(即国产化)。对于前者,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这个周期相当长,一般都在3年以上。而对于后者,我国目前创新药品的研发注册与国际上是基本一致的。
但这一情况也正在改善,根据我国2015年出台的两份文件规定,转移到中国境内生产的创新药注册申请和治疗恶性肿瘤的药品属于优先审批审评的范围。
“这样,国外的创新药进入中国市场通过在中国提出生产注册申请的方式反而可能比在国外上市后再以进口的方式进入中国要快的多,而且随着我国对进口药品政策的变化,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跨国制药企业选择直接到我国境内生产创新药。”邓勇说道。
“低效药”存潜在流入路径
虽然否认了“低效药”在中国倾销的趋势,业内人士并没有否认“问题药品”流入中国现象的存在。
据媒体报道介绍,中风治疗药物桂哌齐特(cinepazide)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退出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原因是有报道说服用该药会引起血液疾病。但根据瑞士信贷证券研究机构的数据,到2010年,它已成为中国的畅销药物。
负责营销该药的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称,它生产的桂哌齐特非专利药的纯度高于曾在欧洲出售的桂哌齐特品牌药,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中国相关部门和患者的认可。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新药研发的技术水平上我国与发达国家也是有不小的差距的,这种差距也体现在我国新药注册的评审技术上,尤其是对治疗效果的评价上。我国新药注册审评的核心是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在美国和欧盟没有通过新药注册审批的药品如果仅仅是因为不能做到疗效最优,那么在我国新药评审中是很有可能被批准的。”邓勇说道。
史立臣介绍:“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推进之前,我们国家确实没有规定创新药药效一定要优于市面上的药品,这也给一些企业留下了操作空间。”史立臣介绍道,“企业从国外药企获得药品许可之后,能否在国内上市关键就是能否实现符合国内要求的临床结果,而这个临床数据企业也可以交给CRO(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来做。”
然而,去年底席卷国内多数药企的临床试验数据造价事件余波尚未消散。进入2016年,无论是针对临床试验数据的检查,还是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动,食药总局都没有放松。
史立臣认为,随着中国医改的全面推进,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只会越来越小。
邓勇也表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使只是技术许可,对提高我国国内研发企业的技术水平也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当然如果跨国制药企业能与我国的药品研发企业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开发”,那对我国药品研发水平的提高将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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