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农业恶意造假虚假信息披露 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败局
康华农业、步森股份资产重组涉嫌业绩造假案终于落定。4月22日,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披露了对康华农业和步森股份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恶意造假并虚假信息披露,康华农业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遭处罚。步森股份也被处罚3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
康华农业一半资产虚构
2014年8月12日,步森股份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重组对象康华农业2011年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简称“报告期”)主要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而康华农业曾计划42亿元借壳步森股份。
2016年2月29日晚间,步森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报告期内,康华农业分别虚增资产2亿元、3.4亿元、4.7亿元和5亿元,占其当期披露总资产约50%。意味着康华农业一半的资产都是虚构的。
此外,康华农业还存在虚增营收的情形。报告期内,康华农业累计虚增营收达6亿元。每期虚增营收占其当期披露的35%到44%不等。
2014年9月15日,新京报发表《康华农业13万亩“流转土地”调查》,记者走访广西多地,实地调查发现,康华农业公布的“13万亩流转土地”数据不实,存在夸大的嫌疑。
2014年10月27日,步森股份公告,证监会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一个月后,步森股份以步森集团与康华农业及股东产生分歧为由,宣布终止上述资产重组。
证监会称,步森股份在与康华农业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披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公告,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证监会责令步森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步森股份董事长王建军、董秘寿鹤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和3万元罚款。对步森股份其余7位董事给予警告。
昨日晚间,步森股份公告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6年7月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60万元已是“顶格处罚”
相较于四年间虚增资产和营业收入15.1亿元、6亿元,证监会对康华农业的60万元罚款被认为“过轻”。
“60万元已经是《证券法》对于虚假陈述的顶格处罚了。这样的处罚力度与虚假陈述的涉案金额相比,违法成本简直是零。”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说。
刘国华称,多年来,《证券法》中关于虚假陈述的处罚都是如此,公司顶格罚款60万元,相关人员顶格处罚30万元,一家违法的上市公司一般最多累计处罚一百多万元,这跟虚假陈述的金额相比“小巫见大巫”。因此,在修改《证券法》之际,需要加大对虚假陈述的处罚力度。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过去的三年里,共有35家公司涉及财务造假而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其中32家公司的罚款均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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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海龙是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宋海龙利用本人及其配偶名下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总盈利约为2.3万元。事后,被广东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2.3万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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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交织发生的态势,邓舸表示,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监管,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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