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生意被捧红,职业打假遭热议业界

/ 爆料汇 / 2016-03-16 15:53
一些打着“危机公关”、“网络公关”的人,在这个节骨眼上会被很多大客户“找上门”。“危机公关”实际上专门帮人删除网络负面贴,提供包括新闻、论坛、网贴、博客等的删帖...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时的中国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阶段,也立即加入到了这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化潮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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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节骨眼,很多话题都会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3·15捧红灰色生意:有偿删帖、删负面

有一种挣钱之道不是“靠山吃山”,而是“靠删吃删”。

315前夕,网上有偿删帖服务又悄然火爆起来,一些删帖生意异常红火,“最近我们接单接到手软,经常需要加班到凌晨。”

一些打着“危机公关”、“网络公关”的人,在这个节骨眼上会被很多大客户“找上门”。“危机公关”实际上专门帮人删除网络负面贴,提供包括新闻、论坛、网贴、博客等的删帖服务,并且明码标价,按照网站类型和帖子热度来收费,小网站的帖子价格在100元——1000元之间,知名网站一般是2000-4000元,国家级网站收费甚至上万元。

QQ搜索“危机公关”或者直接搜索“删帖”,就会出现大批大批的搜索结果。

“百度、新浪、搜狐、搜狗、网易”、“全国最低价删除网络上一切负面”、“删除各大网站负面新闻”、“专业删除负面信息,秒删”

“谁能帮忙删帖?”有人在危机公关的QQ群里求援,紧接着,便会有专门删帖人注意到这条消息,不过,一般他们不会马上回应,而是隔个2、3分钟,再去主动戳求援者的小窗私聊。这就好比雪中送炭,求援者就像看到了救命稻草把删帖人当成救星。

求援者需要删除的是该公司财务方面的负面信息。匿名举报人在十几家网站上留下了求援者公司相同的负面举报信息。这些帖子,求援者的公司要求都要一个不落的清理掉。急病乱投医,受困于舆情,求援者在价格方面往往陷于被动,删帖人提出的价钱再高也只能一试。不过求援者还是要求不见兔子不撒鹰,删帖,验货,最后给钱。

先删帖再付钱,也是一般危机公关标准的付款模式。

删帖人在和求援者谈拢价格之后便实施删帖,负面帖子内容虽然大同小异,但却散布在各个网站,小网站影响小,删除难度小。大网站虽说帖子不多,但影响大,删除难度大。仅靠删小网站联系网站编辑、管理员联络公关等办法怕是不能办成,以报道有误申诉举报也没有结果。可是求援者是客户,客户要求全部删除,但凡是留下几个网站没有清理他也不会买账。到嘴的肥肉,删帖人不会轻易放弃。黔驴技穷之后删帖人也有了办法。

“帖子已全部删除,请验货付款。”随后删帖人发过去证明帖子已经删除的链接,同时要求客户转账。网络对面,求援者把发过去的链接挨个儿点击一遍,见所有连接都打不开,就按照约定转账上万元,交易完成。

不过没多久,求援者就发现,新浪、网易等大门户上的帖子仍然在,验货明明打不开的链接又是怎么回事?仔细观察删帖人给的链接就会发现其中蹊跷。删帖人只是把链接中的字母悄悄改动了一小下,链接自然就会显示错误。不过知晓真相后再去向删帖人讨要钱,不过他的钱早就被删帖人内部给私分了。

删帖人接单,不仅仅会私改链接,还可以与网站编辑取得联系并承诺支付费用,同时让黑客采用攻击手段把网址报错,使帖子显示暂时无法打开,而大客户们哪里知道其中的猫腻,点击帖子打不开的同时就会认为帖子已经被删除,之后便会支付出高昂的删帖费用。

没有“金刚钻”,也做不了这“瓷器活儿”,“网络公关”、“危机公关”的背后都有着组织严密的地下利益链。链条上有主要负责揽活儿的网络公关,有充当中间人的删帖中介,还有直接负责删帖任务的编辑、管理员等。

危机公关公司:

手段1:先由公司客户部搜集企业负面信息,然后通知企业;再由公司公关部寻找网站管理员谈好价格删帖

手段2:制造、炒作网络热点事件提升公司知名度,贿赂网站编辑进行有偿删帖

手段3:与XX网、XX报签订广告代理协议,曝光企业负面新闻进行敲诈

黑客、中间人

手段:利用网络公关QQ群寻找删帖中介、网站管理员和事主

XX网编辑、技术:

手段1:利用编辑便利,违规删除信息,收受钱财

手段2:以XX网为主要平台,寻找上市和拟上市公司,以曝光负面新闻为要挟,收取钱财

手段3:“通过“黑”进网站非法获得网站多个版主账号及密码,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

网络大V:

手段:先发帖曝光黑幕,再要挟被曝光者“用钱摆平”。

早在2013年,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打假人:“英雄”还是“刁民”?

与违法的删帖人不同,打假人却处于道德的边缘。

每年到这个节骨眼,面对仍然不能够根除的假冒伪劣产品和一些低劣的商品服务,“打假”也会被热议。总有人出头做打假这事儿。除了工商、质检国家执法人员的官方打假,普通消费者的个人打假,还有一种,是职业打假,把打假所获得赔偿作为主要收入。获利的同时净化商业环境。

在打假界,“元老”王海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打假第一人”王海被询问道3·15后会有什么动作时,他表示“今年不排除去打网红,打微商”。王海目前已经由单枪匹马的职业打假演变成成立公司组建团队专业打假,有着4家商务调查的王海,公司员工30多人,办理金额却高达1000万以上。

王海对如今的“网红经济”不屑一顾。他表示很多网红开店卖的化妆品和服装,不少都是地摊翻新的,为劣质的产品特别多。

号称是“打假人王海徒弟”的刘艳青今年的打假重心将从商场打假转战到电商网购打假。网上打假虽然难度大,无法与主管人直接沟通,但是能轻松截屏取证,在证据上有说服力,索赔成功比例也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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