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科技创新为何离黑科技如此遥远?业界
北京时间10月17,神舟十一号飞船发射成功。据悉,两名航天员将在太空驻留30天,与天宫二号交会对接,让中国离建造首个国际空间站又近了一步。
有国外媒体认为,“中国计划将在2022年完成独立空间站的建设,这很有可能会是2024年国际空间站达到使用期限后太空唯一的空间站。这意味着,中国正在向‘宇宙强国’迈进。”
虽然这类消息让人欢心鼓舞,但是有一个令人尴尬的现状却是,纵观国内互联网科技圈,真正拥有创造尖端技术能力的科技公司几乎屈指可数。有人说,国外的主流科技公司都在研究该改变人类的尖端技术,我们却还在研究怎么取悦用户,怎么竞价排名,怎么跑分。
这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是,我们的确可以看到,相对于国外互联网科技巨头们的热衷科技研究,我们更喜欢卖手机和追风口,并将其视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战略。
国内外科技公司正形成尴尬对比
前些时日,马斯克在IAC上洋洋洒洒地讲解了他的火星移民计划,誓将人类送往新星球。扎克伯格日前被炸掉的那颗价值2亿美元的Amos-6通信卫星,更是其将宽带服务覆盖至整个非洲的壮志雄心;而谷歌也正以AI、量子计算机、太空电梯等布局新一轮的科技竞争。
这些超级科技巨头,事实上并没有一个是以跨界卖手机走到如今的。
隐形传输、太空移民、全球互联,我们总以为遥不可及,也总认为这应该是举全国之力才能办到的事情,孰不知国外企业巨头早已经从仰望星空向踏足银河疾走,而我们依然在衣食住行的市场上勾心斗角,追名逐利。
一场比一场酷炫的发布会,成为每天科技圈的最大谈资,千篇一律的拿着配置当创新的故事,成为资本涌入的驱动力。除此之外,感受到的就是更多的商业逻辑的浮夸。
此前,阿里旗下的聚划算曾宣布将会联合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中华航天博物馆,计划于2017年发射全球首颗电子商务卫星——聚划算号,这听起来是一次非常大胆的尝试。
三方首次将互联网与航天相结合,共同探索包括火箭脱落材料定制、太空农业等创新项目,为中国航天科技寻找更为多元的商业应用空间,并拉近普通人与航天科技的距离。
但事实上,这却是一场炒作意味大于科技发展的营销。这次合作拉近的可能是外星人与阿里的距离。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向外星人发出“到地球购物”的倡议。
当然,阿里巴巴或许会成为云计算领域中的佼佼者,在目前的大数据时代流光溢彩。而百度转型人工智能或许会后来居上,将其应用于众多领域,腾讯或许依靠众多用户开发VR产业独具优势。
但是无法否认,在具有高度前瞻性的科技领域,国内商业巨头甚少涉足,为什么我们所具有的创新能力跳不出西方商业模式的框架,为什么我们总在西学东渐的道路上试图用革新来掩盖外来这一本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我们何时才能在科技创新上真正的强大?毕竟,除了商业化,我们应该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初期的模仿成功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沸腾十五年》中提及:互联网在美国的每一个细小的创新,在太平洋西岸,都会有人进行学习、借鉴甚至模仿和跟随。这在之后甚至形成一套约定成俗的成功路径:用最快的速度学习美国最成功的商业模式,迅速本土化,赢得用户,获取收入,然后再到美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后再进行发展,以此形成自己特有的创新。
这样以模仿起家的商业模式在互联网最初发展阶段大为流行,成为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内在动力。
腾讯最早的杀手锏QQ是对ICQ的模仿,搜狐对应的是雅虎,百度借鉴谷歌崛起,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最早的一批互联网创业者因为处于新兴事物刚刚引进的阶段,借鉴和模仿无可厚非,正是由于他们创造的这条捷径大大地推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步伐,也正是这条连接美国和中国信息的绿色通道开阔了我们的全球视野,令初创企业能在互联网浪潮中搅弄风云。
但是历经20余年,我们似乎仍处于模仿式创新阶段。在近几年掀起狂风浪雨的互联网风口,几乎无一例外是建立在模仿之上,硅谷也已成了国内互联网科技公司的朝圣地。而值得庆幸的是,这一成功路径竟然依旧能在本土大放异彩。但是,当模仿成为一种习惯,创新的动力在潜移默化中似乎也正一点点消逝。
周鸿祎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到,中国互联网跟美国互联网做对比,最大的差距还是创新活力不足,虽然中国有很多优秀的创业者,但是创新得不到开放的支持,没有足够的流量和用户,很多创新的项目和新兴的创业公司可能在竞争中失败。
所以,国内创业环境的影响加上创新风险居高不下,模仿借鉴似乎成了最为稳妥的一条道路。每当硅谷一有新公司诞生,中关村的创客们总是闻风而动,摩拳擦掌。
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直接把美国的先进产品和商业模式复制过来,这永远是术,术依赖于势短期内会带来突飞猛进的效果,但是长久依靠术而不求道,安于现状,企业很难注入新的活力,实现转折式的突破和跨越。
真正的道是怎么把美国互联网发展的原动力——开放和创新的精神,“抄袭”进而应用到中国来,让大众知道如何创业,万众明白如何创新。
内外诸多限制创新的因素亟待解决
模仿固然会消磨创新动力,但动力来源却不止一条,创新环境和创新理念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然而现实是,国内的创新环境和企业自身的创新素质也有待提高。
虽然我们一直致力于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融入整个社会,早早的打出各种口号试图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但是现实这个大染缸总是从各个方面拖着创新的后腿: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基础性投入常常因为种种原因流于表面;技术创新风险担保、税收优惠政策等保障落实出现偏差;知识版权保护缺口严重打击企业创新的积极性,种种问题,让真正创新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众所周知,企业何时何地都不能脱离社会的经济和背景发展下去,目前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领域也就处在初开阶段,这些问题越早解决对于创新来说越是好事。不然,很难说国内科技公司能够进行真正的创新。
排除大环境,相比国外的科技公司而言,国内多数企业追求规模和收益,创新的先期投入和看不见的盈利前景,往往很难被打动。所以内部也并没有提供一个更加容易滋生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谷歌企业事业部总裁戴夫·基勒德谈道:“谷歌的特别之处是其创新氛围由创立至今没有丝毫减弱,这对每一位年轻人都充满了吸引力。”谷歌极力塑造创新环境,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为了鼓励创新,员工可以利用20%的工作时间做自己工作以外的事情。而上司不会过问他们在做什么。
这种工作方式在国内互联网企业很少能看到,多数国内企业一般都会在研发上有明确的目标,各级员工按照细分的目标各司其职,每天为了完成KPI而疲于应付。他们认为这样最有效率,但是这浪费了公司最大的资源——员工的自由创造能力。基于公司业务进行的创新尚且窒碍难行,更遑论更高一筹的“黑科技”。
根深蒂固的实用主义让创新步履维艰
在国内的科技公司往往都有这样一个理念,那就是认为科技互联网只是用来赚钱的一个工具。
所以,互联网科技圈众多的诞生的公司,从第一天起就是一个“想赚钱”企业,而且有的确实已经赚到了钱。阿里巴巴的商业帝国、腾讯的社交娱乐、百度的移动搜索,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渗入,既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让自己盆满钵满。
如今,智能手机市场风起云涌,各大互联网公司纷纷快捷涌入,呕心沥血地提高手机性能,完全也都是本着对万亿级市场如饥似渴的热爱,殷切着盼望把手伸进用户的钱袋。而当商业利益已经达成,如何使利润扩大化是企业莫衷一是的目标,有谁会想着儿时才有的改变世界的梦呢?
而纵观这些问题的根源,或许都是传统的实用主义在作祟。
我们历来喜欢问“有什么用”这样的问题,也愿意把实用价值作为进行某件事的动力,长久如此,甚至根深蒂固。
互联网如今的商业模式也是如此,初创企业最开始的步骤都是如何把自己的项目或者项目的故事做得有价值,然后再去融资,而且,这种价值必须是能让投资人看到收益的,两者建立在“有用”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直至最后,也是以收益作为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
所以说一开始就是想获得商业利益,所做的产品或者服务最初也是局限于潜在投资人的利益关注点,即使发展比较成功,由于基因已成,这家公司也很难在除既定业务范围之外的基础上,投身前所未闻的 创新项目。
相反美国的创新动力来源就有很多,热爱、宏愿、好奇心甚至是虚荣心。全世界都知道扎克伯格的创建facebook的理由:泡妞。如果没有成功,相逼这必然会成为国内诸多科技公司的反面教材。
而事实上,不论成功与否,这都完全是个人自由,也正是这自由才会想他人之不想,孕育新生事物,那怕失败,也并不以为该被嘲笑。
我们的实用主义所目及的往往是最眼前的、能紧紧攥在手里的东西,多年来的众多科技成果都是局限于此,对原理和规律进行系统深究的少之又少。甚至是最为成功的BAT也没有投身重大科技创新这一商业无人区,毕竟这一领域投资多、耗时长,连收益都可能遥遥无期。
既然拥有更快、更便捷的盈利模式,为什么还要兵行险招去触及未来式创新项目呢?这也正是多数企业的共同想法。
国内巨头的基因限制了科技圈的创新能力
互联网科技方兴未艾,O2O、直播、短视频等风口接连不断,竞相角逐后或者并购或者投身靠山,最后往往是商业巨头成为最大的赢家。而目前整个互联网的风吹草动总是或多或少与BAT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而BAT最大的优势就是资金和流量,这一特性导致了改造传统生意成为他们最为擅长的。所以,国内的新兴科技公司,或多或少都会依靠这几个公司的投资,自然形成了国内科技圈热衷于改造传统行业的局势。
因为商业巨头们往往是资金与实力的代表,他们汇集了社会丰富的人才、资金和人脉,新兴公司又多是依靠他们的投资才能存活,自然在项目的选择上向他们靠拢,根本不会选择难度高、见效慢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导致了对模仿的膜拜,而创新只局限于商业模式层面。
尽管马云构造的商业帝国已经开始蔓延至影视、音乐、云计算,阿里巴巴的主流业务仍是是金融、支付、电商等等,尽管百度开始宣传自己是家科技公司,曾经进行过无人驾驶,但传统搜索也依然是其最重要核心业务,尽管腾讯对链接一切情有独钟,但大量的用户群体依然是它最核心的资产和发展动力。
毫无疑问,这三大巨头们最主流的产品,都是与生活娱乐息息相关的。
与科幻小说的区别一样,他们只能说是软科技公司,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硬科技公司,所以对于科技创新和未来式实验的需求并不迫切。这与社会环境有关,也与他们自身的选择有关。作为互联网科技圈的巨头,BAT在互联网商业化上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整个科技圈创新。
我们总是乐于在改革或者革新前将目标和口号灌注于大众,企图营造氛围令我们以为已经在路上,并以此期盼每个人都能付诸实践,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不会考虑底层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源和素质能加入这一过程。
在商业巨头垄断了大部分资源将其投入传统行业的时候,我们可以诞生商业领袖和传奇,却很难诞生一个具有盈科技实力的科技巨头乃至领袖。
而创新能力的提升与丧失,是判断科技兴盛与衰落的最终标准。也许我们科技发展的时间还太短,现在的万物蛰伏是开春前的等待。但是,在这场等待中,我们也应该做好准备,而不是默默的等,并为此心安理得,甚至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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