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星项目拆迁案八名政府官员获刑家电
2014年5月9日投产的西安三星半导体工厂
西安一个被称“改革开放后中西部地区最大外资项目”的三星存储芯片项目,征地拆迁过程却曝出存在巨大腐败:拆迁公司虚增一倍多的拆迁面积,使国家多支付了10亿余元的拆迁款。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的多份判决书披露了这一案情:西安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涉案的8名官员。
判决书显示,2012年在短短数月的拆迁过程中,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具体拆迁相关负责人玩忽职守,拆迁公司弄虚作假,评估公司脱离监管等多个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拆迁面积虚增129万平方米、高于实际面积一倍多,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损失。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疏理发现,8名被判刑的官员中,曾任职务最高者为被告人鲁良栋,案发时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局级巡视员。
原任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赵红专,曾力推三星项目落户高新区。2017年7月3日,陕西省纪委通报:赵红专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此时,赵已任西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1.2万群众4个月内舍家搬迁
2012年4月,一期投资70亿美元的三星闪存芯片项目(以下简称三星项目)落地西安。媒体报道称,这是三星电子海外投资史上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若三期投资顺利完成,预计总投资达300亿美元。
中国经济观察报报道称,国内大量一线城市曾加入争夺此项目的行列,但最终,西安脱颖而出。西安为获得该项目,开出了“难以比拟”的条件,“三星电子曾就投资事宜,向西安高新区提出了1000多个问题,并得到研究、解答和回复。更多的财政和行政支持,可能是西安高新区获得此项目的关键因素。”
当地的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媒体也曾报道,“三星项目落户西安,要求打破常规加快征地拆迁进度”,三星电子存储芯片项目,征地拆迁涉及7个行政村,短短几个月内,3000多户、1.2万群众尽快舍家举迁,是陕西重点项目史上的首次,长安区百余干部吃住农家,举全区之力落实省市重大决策。
前述判决书中相关证人证言称,该项目拆迁时间持续4个多月,2012年9月基本结束。
判决书披露了该拆迁项目的具体部署:2012年3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三星存储器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该次会议确定三星项目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高新管委会负责,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等工作。4月8日,高新管委会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议确定由国土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安园管办)负责,按照三星项目的总体规划图,积极做好拆迁、场地平整、迁坟和青苗补偿等前期工作。
关于该项目具体负责人,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局级巡视员鲁良栋,被任命为韩国三星存储芯片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场地保障组组长,次月,鲁分管园管办,负责三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鲁良栋曾在担任高新管委会主任助理时,长期分管国土局和拆迁一办、二办,熟悉征地拆迁工作。
随后,长安园管办与陕西鸿建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另案处理,以下简称鸿建公司)先后签订两份《三星闪存项目拆迁安置工程委托协议》。判决书显示,协议约定,长安园管办委托鸿建公司负责张高村、枣林寨村、南堰村、张王村、童家寨村、三堰村、西甘河村共计7个村的拆迁安置工程。长安园管办作为委托方,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审核受委托人的形象进度及实物工程量,审核受委托人工程结算。
法院还查明,2012年5月至7月,陈德明、邵荣、杨钟、杨建平、邵智灵、康凯在三星存储器项目拆迁安置工程中,分别被任命为上述7村的拆迁安置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各村的拆迁安置工作。
五年之后的2017年4月24日,陈德明等6人出现在西安市纪委的通报中:“在三星项目征地拆迁中严重违纪,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杨钟等6人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在通报中,他们的职位分别是,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拆迁一部原部长、西安国际港务区城改办副主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及该办公室原副主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公共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副队长及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没想到虚增面积和付款数据是这么惊人”
西安雁塔区法院在审理上述案件中查明,陈德明、邵荣、杨钟、杨建平、邵智灵、康凯六被告人在任拆迁安置指挥部总指挥期间,未对各自所负责的村民的实际拆迁面积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责,即在附有户主姓名、身份证号、面积、奖励搬家款、安置费、每户人数、过渡费、主体上浮奖励、未建部分奖励、补偿款共计或奖励款共计等信息的报销审批单上签字确认,承揽拆迁工程的鸿建公司以拆迁安置指挥部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与陕西两家房地产评估公司签订房地产估价业务约定书,鸿建公司要求两家评估公司按照鸿建公司提供的虚假赔偿金额对房屋面积进行虚增后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将三星闪存项目的拆迁面积由1119952.07平方米增加至2415129.90平方米,虚增了1295177.83平方米,导致高新管委会按照虚假评估报告虚增后的拆迁面积向鸿建公司多支付1068521709元,鸿建公司将其中555358132元支付给被拆迁人,非法获利513163577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曾任长安园管办主任李某和鲁良栋在证言中称,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约10个多亿,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拆迁公司存在暗箱操作,先定好了拆迁公司后才进行的招投标,并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二、长安园管办与鸿建公司签订协议有问题,被拆迁户和拆迁公司迁安置协议,而不是和长安园管办签,拆迁公司私刻了公章,对公章管理失控,为虚增面积创造了有利条件;三、委托评估公司时,本应该由长安园管办与评估公司签协议,并由长安园管办监督,但实际是由拆迁公司与评估公司签订,并由拆迁公司支付评估费用,导致评估脱离监管;四、长安园管办没有履行监督职责,对工程的实物量没有审核,当财政局要求说明为什么拆迁面积从110多万平方米增加到241万平方米,他们却让动迁公司自行进行核实,为拆迁人员套取国家资金打开了最后一道关口。
评估公司的余某证言称,鸿建公司让他公司给童家寨村、枣林寨村两个村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前,先按他们提供的数据对各户村民的评估情况进行调整,增加房屋面积及地面附着物金额等事项,然后再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他曾提出过异议,当时村子已被拆,没有原始现场,他们无法核实,更何况要求增加的数据与初录的数据相差巨大,远超出了真实情况。当时因为这个原因,评估工作还停下来了,魏政委(拆迁项目中鸿建公司副总身份)给他强调三星项目非常重要,绝对不能拖延进度,要是他公司不按要求出具报告就把他公司踢出局,也不支付评估费,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费用,最后在魏政委给他们出具了“免责承诺书”后,他就答应了。
被告人杨建平供述称,实际上在整个拆迁前期,他们就对拆迁公司虚增面积有所察觉,他们几个总指挥也经常议论虚增面积的事,但当时只考虑到怎样达到上级的进度要求,对虚增面积只能淡化,最终违心的在报销资料和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但他没想到虚增面积和付款数据是这么惊人。他没有履行监督职责,是他的失职。
2017年12月21日,雁塔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德明、邵荣、杨钟、杨建平、邵智灵、康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条9万余元的项链与虚假工程结算
在陈德明等人玩忽职守案的判决书中,魏政委作为证人曾介绍,他于2012年4月在同学乔某的邀请下参与三星项目的拆迁,该项目借用鸿建公司的资质,以鸿建公司的名义与长安园管办签订协议,但鸿建公司并没有参与拆迁,实际上是乔某等人和他几个人干的拆迁,乔某是老板,并让他以鸿建公司副总的身份出面。该项目支付工程款是将每户村民的评估报告、拆迁协议等材料整理好后,拿到长安园管办,由长安园管办总指挥对面积等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然后从长安园管办逐级审批到高新财政局,最后由财政局打款。
魏政委等人在证言中表示,虚增面积结算工程款原因有二,“一方面农民要的钱多;另一方面是高新区监管各环节的缺失。”
雁塔区法院的范媚娜受贿罪一审判决书显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土地核算部原部长范媚娜,曾被拆迁公司负责人以一条9万余元的项链收买。
雁塔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底,范媚娜在担任前述职位期间,利用其负责三星存储器项目拆迁安置工作会计核算的职务便利,在西安市紫薇田园都市附近的素心铭茶餐厅,收受借用鸿建公司资质承揽拆迁安置工程的乔某、魏政委给予的项链一条,为其在工程款结算方面及被拆迁户赔偿款支付方面提供便利。涉案项链的价值为97708元。
判决书显示,范媚娜在西安市纪委调查三星项目拆迁有关案件调查期间,主动交待其涉嫌受贿的案件事实并退赃。雁塔区法院于2017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范媚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赵红专曾含沙射影地批评签字慢”
雁塔区法院在对被告人鲁良栋案的判决中认为,身为三星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场地保障组组长,鲁良栋在任职期间,未能及时发现在其负责的三星项目征地拆工作中,承揽拆迁工程的鸿建公司提供虚假评估报告虚增拆迁面积,未能认真严格履行职责,在鸿建公司出具虚假材料要求高新管委会付款的财务报销审批单上签字确认,高新管委会按照虚增后的拆迁面积向鸿建公司支付巨额资金,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曾任长安园管办主任的李某证言称,三星项目征地拆迁工程开始前,在确定拆迁公司时,鲁良栋提出了要把整个拆迁工程以大包形式包给拆迁公司,大包价格是750元/平米,其中包含宣传费、评估费、拆迁补偿费用、安全费等费用,评估费就是支付给评估公司的。拆迁公司代替产业园管办委托了评估公司并支付评估费用,导致评估公司脱离监管。
他还认为,“问题就出在从初评到正式报告这个环节上,初评是实际面积,正式报告就有虚增面积的问题,而实际结算是以正式评估报告上记载的面积来确定的,这样实际结算的面积为240多万平方米。”
而被告人鲁良栋的供述称,他发现拆迁面积从110万平方米到241万平方米时,他要求管办认真核对面积后形成汇总表给他,管办审核后给他提供了七个村的面积汇总表和前三个村的验收单,他还向高新管委会主任赵红专做了汇报,赵红专问他面积怎么来的,他说李某讲按每户评估表相加得来的,后来在三星项目例会上赵红专主任含沙射影地批评了他,意思有些领导签字慢,农民上访影响项目进展,会后赵红专明确跟他说李某讲了这个面积是按照每一户评估面积相加的,符合管委会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在付款申请上签了字。
鲁良栋还称,在主任办公会上确定和鸿建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时,他提的反对意见,有会议记录。
范媚娜证言,报销单上单位审核一栏由李某、各村总指挥、经办人签字,分管业务主任鲁良栋签字……三星拆迁项目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有时候会遇到领导开会等情况不能及时签字,会出现先通过打电话或其他方式领导授权同意付款然后补签。
法庭上,鲁良栋的辩护人曾提出,鲁良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虚增问题已经提出了质疑并采取了一定措施、在部分报销单上签字晚于付款时间,其签字与管委会向鸿建公司支付款项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鲁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但法庭认为,鸿建公司虚构面积提供的报账资料,鲁良栋没有按照职责要求认真予以审核、发现和纠正,即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其放任态度属于玩忽职守的表现,签字时间亦不影响其行为与造成国家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2017年12月26日,雁塔区法院一审认定鲁良栋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5个月前,鲁良栋供述中的曾批评过他的开发区主任赵红专也已落马。2017年7月3日,陕西省纪委通报:已任西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的赵红专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赵红专的公开履历显示,从2011年3月到2013年5月开始,赵红专任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年5月到2017年1月,赵红专任西安市委常委兼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北京青年报的报道称,韩国三星电子存储芯片项目落户西安高新区,赵红专曾是重要推动者,引入三星项目是赵红专担任开发区一把手6年中,最引以为傲的。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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