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P2P身陷非法集资漩涡 监管层年末排查升级金融

/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5-12-24 16:25
临近年末,部分P2P已身陷非法集资漩涡。12月8日,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e租宝及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12月16日,申彤集团实际控制人马申科被上...

抱财网:P2P应规范宣传 注重投资者教育

本报记者 何晓晴 广州报道

临近年末,部分P2P已身陷非法集资漩涡。12月8日,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e租宝及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12月16日,申彤集团实际控制人马申科被上海经侦带走协助调查,其子公司大大集团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也被带走。

与此同时,一份此前流传的被重点监测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名单也在业界引发强烈地震。该份名单分别包括e租宝、e联贷、恒昌财富、银谷财富、首山财行、紫马财行、证大财富、鲁金所、借贷宝、天峰财富、开开贷等多家机构。

12月23日,多位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也听说了这个消息,主要涉及到打击非法集资的活动,最高层面是由公安部和中财办在牵头办理,针对线下为主的P2P,通过类传销的方式拉人头在没有告知用户风险的情况下投资理财。”

北京的一家P2P公司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北京市从今年8月开始就有打击非法集资的活动,各个城区都有组织相应活动,去社区进行宣讲。“公司在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有门店,也有几个地方公司已核实了,排查是由打非办下发的文件。”

地方政府要求核查全覆盖、无死角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家P2P公司独家获得了一份地方打非办下发的文件影印件。该份文件是青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打非办)以青处非办字(2015)50号文件下发,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区(市)要做出排查方案,排出计划,充分依靠镇(办)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组织拉排查、入户核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规范广告资讯信息内容,清理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宣传。

通知指出,排查范围及重点分别包括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等风险高发行业为排查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清理整顿。

一是在商场、广场、集市、社区、商务楼等人员聚焦区域以设摊点宣传、发放传单、设置易拉宝等形式吸引市民投资理财的宣传行为;二是户外门头、公交车国厢、车站、招牌、灯箱广告、宣传栏、电梯轿厢等载体或者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宣传品,出现投资理财并承诺回报率的各类广告、宣传行为;三是招牌、门头字号等宣传内容出现与企业注册名称不符,或违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规定,宣传内容与企业业务资质不符现象。

通知表示,排查方案、总结报告分别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前报市处非办。

而上述文件提示的监测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区域与场所名单亦与传闻基本一致。

信披监管加强

此外,对于P2P机构当前是否面临自查或上报相关自查材料一事,上述北京P2P公司人士称,“公司跟北京金融局、银监会、央行都有过沟通。目前监管部门暂时没有做出这方面的要求。金融局此前就此召开过相关会议,要求各家公司要合规经营,但并没下发要求进行调查的通知,但有强调说以后别天天去花钱做广告这一点。”

记者在采访当中还获悉,继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在今年11月18日发布倡议书要求平台落实资金存管、信息披露等之后,12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规范投资理财类产品广告发布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广告进行了规范。

《通知》特别指出,一些P2P网贷、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出现了诸如“收益率高”、“保本无风险”等具有严重误导性的广告语,在社会上产生不良投资导向。该《通知》要求广告词必须提醒客户:“测算依据和方式见销售文件,测算收益和年化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并且列举了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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