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的强盗逻辑——“窃书不能算偷”观点

/ 整编 / 2014-12-05 11:43
长久以来,“窃书不算偷”的思想,一直误导中国版权保护之路,从影视剧到文学作品,从新闻剽窃到科研抄袭,我国因版权保护乏力造成的“软实力”弱化的苦果,直至今日尚未消...
        互联网发展会带来各种新技术,像“今日头条”这样的网络应用新秀将层出不穷,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

近日,“今日头条”手机APP宣布获得一亿美元投资,并实现高达五亿美元估值。在看到其经济上“成功”的同时,更值得关注的恐怕是其背后的版权问题。

“今日头条”作为手机APP客户端软件,本身并非作品内容的创造者,而是以及时整理和转发当日的“头条新闻”闻名。在版权法领域中,转发他人作品理应付费,这是人尽皆知的法律常识,但这款软件有没有尊重版权人起码的权利?“今日头条”的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但事实上,其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所谓的“新闻搬运工”,掩盖了侵权的事实。

虽然“今日头条”内容发布形式与其他客户端相比,存在一定特殊性,其多以链接其他网站内容的形式做出,而非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今日头条”忽视版权的抗辩,也正是称自己属于“链接搜索”的方式,而非“复制粘贴”的方式。不过,这种通过链接发布新闻信息的方式不仅不能形成有效抗辩,而且还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首先,“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并非用户直接使用搜索引擎精度搜索得来的,而是该款APP事先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这种通过经营者自身行为展现新闻的方式,在版权法领域是典型的侵权行为,这早已是国内外版权司法实践中达成的共识。

其次,通过“今日头条”搜索展现给用户的信息,在网络版权法中被称为“ 链接”,即链接对象并非对方主页,而直接达到二三级路径以下的最终目标,虽然省去了用户反复查找新闻的烦恼,不过也触及了版权法所容忍的底线。“ 链接”判例多年前就已被欧洲法院所确立,我国近年来多有此类判例,法院都援引“ 链接”加以判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 链接”几乎等同于剽窃。

内容发布者都应该懂得“内容为王”的新闻定律。版权法要求尊重作者的权益,并非单纯为了作者的经济利益,而是在于鼓励创新,鼓励更好的作品出现。

长久以来,“窃书不算偷”的思想,一直误导中国版权保护之路,从影视剧到文学作品,从新闻剽窃到科研抄袭,我国因版权保护乏力造成的“软实力”弱化的苦果,直至今日尚未消除。原创得不到保护,创新发展从何而来?

在互联网时代,固然是要鼓励技术创新和所谓的盈利模式创新,但基本的前提,是不能伤害原创内容的创新;不能把别人的“头条”抄袭成自己的“头条”。互联网发展会带来各种新技术,像“今日头条”这样的网络应用新秀将层出不穷,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

这就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时应对新挑战,而我们的法律完善、司法公正和政府管制,以及资本的追随、社会的认知,也应当立足于保护创新的源泉。

谁成就了 “今日头条”的庸俗成功学?

一个叫“今日头条”的APP用强盗的手段,轻易地用别人生产的内容给自己变现,并进而引来了1亿美元的C轮投资,而且估值超5亿美元。起于草根,成立不到两年,名利皆收,“今日头条”迅速完成了它的庸俗成功学。

但“今日头条”在引发欢呼之外,其内容版权的合法性引起广泛质疑。尽管“今日头条”的技术设计是通过搜索链接,转至原媒体网站上去以规避版权的风险,但事实上更多的内容还是来自于一些门户网站和纸媒的官网,原文出处及转载授权均故意省略了。

在对内容知识版权的保护上,“今日头条”欠传统媒体(包括门户网站)一个尊重。他们不仅无偿地大肆使用传统媒体辛辛苦苦采写而来的新闻及原创性内容,而且不经授权、不打招呼、不标来源,与抢劫无异。在“今日头条”已经实现C轮融资之后,这种强盗式做法不仅面临着传统媒体的集体追讨,更面临着自身发展的危机。

媒体质问|窃贼“今日头条”1亿融资够买版权吗

新闻,是无数记者和编辑用智慧和汗水酝酿的结晶,点击率和关注度是对他们的辛劳最美好的馈赠。但现在,记者们都成了那垂头的麦穗,等待着大数据的镰刀来收割,却拿不到应得的版权费用。看到一些媒体同胞为“今日头条”式的成功摇旗呐喊,小资不禁要说一句,他拿了你们的内容却不付你们钱,你们造么?

高估值与争议   今日头条凭什么值5亿美元?

张一鸣的答案是:一是做事情的方向,二是过去团队出来的成果。例如,投资方之一的新浪微博上,目前今日头条已经是新浪微博上分享量最大的新闻资讯类应用。

今日头条官方的数字称,今日头条目前下载激活用户1.2亿,日活跃用户超过1300万。

此前,当搜狐、腾讯等传统门户新闻客户端,还在给手机用户推送千篇一律的新闻热点时,“今日头条”的做法是根据用户的兴趣标签,个性化地推荐新闻,找到差异化的突围路径。

这款应用基于社交媒体数据分析,就能够自动为用户推荐个性化的、用户感兴趣的信息,并且使用次数越多、资讯推荐就越准确。

在张一鸣看来,传统的新闻客户端在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方面存在明显的空白。“比如你投资某家小公司,你关注的这家公司信息在传统的新闻客户端上会有吗?从边际角度上看,他们无法做到完全细分。你只能看它提供给你的。”

他由此判断,未来在智能手机上,信息获取方式将不再是传统的媒体渠道采用的人工编辑模式,而是更加智能和个性的自动化推荐模式。

在今日头条的创业团队里,60%以上的员工是产品和技术人员,信息的展现由机器控制,通过上亿级别的大数据分析进行推送。

在此基础上,目前今日头条的商业模式主要通过精准信息流广告和开屏广告,以点击或展示的形式向广告主收费。今年前5月营收远超百万级别,但还未覆盖全部投入。

不过,当今日头条通过算法实现突围,通过媒体的内容给自己变现并步步提升估值时,版权问题由此而来。

昨日有消息称,有媒体要联合向今日头条收取巨额版权费。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在PC端,今日头条toutiao.com页面的文章用户在点击后均跳转原网页,实现导流;但移动客户端的情况却有些复杂,其中一些有Wap且优化好的网站,用户点击浏览内容即给对方网站带来流量;而对那些没有技术实力、没有Wap而有合作协议的网站,今日头条则提供技术支持为对方提供适配手机阅读的中间页转换。

关于版权问题,张一鸣的回应是:“我们会对所有用户能接受手机界面展现形式都允许访问到任何媒体原网站,只要服务器是稳定的,页面在手机上能打开载入的,像好123导航一样,都可以导进去。”

他同时透露,如何把媒体、用户以及广告主形成一个共赢的媒体生态系统,预计在今年内完成平台的搭建,让内容创造者拥有内容页商业开发的权利。“我们希望把这部分正文阅读本身利益绝大部分返还给媒体。”张一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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