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发起反攻,起诉搜狐索赔100万元观点

/ Bianews / 2014-12-05 11:43
事件仍在发酵,今日头条,引发了一连串的“问题”。在到底是否侵权的无休止争论中,人们几乎到了厌烦程度,一直是媒体起诉、批判今日头条,这回似乎轮到今日头条反击。今日...
        事件仍在发酵,今日头条,引发了一连串的“问题”。在到底是否侵权的无休止争论中,人们几乎到了厌烦程度,一直是媒体起诉、批判今日头条,这回似乎轮到今日头条反击。今日头条向法院起诉搜狐商业诋毁并索赔100万元,关注度再一次被点燃。

北京海淀法院发布微博称,因认为搜狐公司宣称“今日头条”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今日头条”经营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今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就在上月,搜狐公司宣布对“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而随后“今日头条”则抛出搜狐曾对其收购未遂及主动要求合作的证据予以回应,不过合作均属于邮件来往。

字节公司认为,其经营的“今日头条”产品是否存在侵权,是一个法律上尚未界定的问题,搜狐公司在司法机关判决之前,断然宣称字节公司侵权,且以侮辱、贬损的言辞评价字节公司。

“搜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字节公司名誉权,严重损害字节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给字节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海淀法院微博内容:

因认为搜狐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及经营的网站上称“今日头条”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今日头条”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开发者、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公司)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今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字节公司诉称,其为“今日头条”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开发者、经营者,被告搜狐公司是“搜狐新闻”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经营者。2014年6月24日,搜狐公司召开名为“捍卫版权、盗此为止,移动媒体反盗版行动发布会”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对字节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搜狐网总编辑在发布会上声称“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就是内容提供商”“是把精品店里内容搬进了自家超市”“今日头条盗取了内容,盗取了搜狐的利益,为自己输送利益”等。搜狐公司将上诉发布会内容以新闻形式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以专题形式集中刊载,试图营造“今日头条”是盗版者的形象。

字节公司认为,其经营的“今日头条”产品是否存在侵权,是一个法律上尚未界定的问题,搜狐公司在司法机关判决之前,断然宣称字节公司侵权,且以侮辱、贬损的言辞评价字节公司。搜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字节公司名誉权,严重损害字节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给字节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日头条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的媒体炒作,沸沸扬扬了一个多月,到底违不违法,分析来评论去,涉及到多方利益让这一事件似乎不那么好下定论,而这恰恰触到了法律的模糊地带。无论事件如何进行下去,这场博弈,若能推动网络版权保护立法的进步,才能为日后内容的创新和保护提供依据和保障,从而营造更好的网络空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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