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出台仅20天便遭地方政府发难观点
自7月28日交通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过去20天,而在网友们还在拍手欢庆时,新规就在兰州、济南等地方的落地过程中遭遇发难。
兰州、济南两地算是比较早提出新规配套方案的城市,前者目前制定了《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和《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兰州市网约车总量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执法监管、经营期限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后者的客管中心也下发《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问卷调查表》,网约车车辆标准、运价、数量等成为调查内容。
尽管上述两地的配套文件并未正式下发,但已引发司机、乘客的大规模争议。
团长君细读其相关条文时却发现,有些条款明显与《暂行办法》冲突,并且充分利用了新规中对“其它”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导致的结果便是,为网约车的市场发展设置了一定障碍。
控制规模,浪费资源
《暂行办法》发布后受到市场认可的最大看点,在于在一些条款上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重大进步,比如对于网约车的数量限制,《意见征求稿》中提出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络预约出租 配置数量的规定和要求,而新规对此无要求。
但兰州地方政府则倒退至了《意见征求稿》,按照其制定的配套方案,兰州的网约车的数量控制在3000辆左右。兰州市城运处办公室主任周鹏飞也强调,管控网约车数量的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合理调配。
真实情况果真如此吗?团长君之前曾和出租车司机聊过一个话题,上下班都打不到车,为何不多投放一点出租车?出租车师傅反驳说,你只看到了高峰期的情况,而没有看到低谷时间段我们四处游荡拉不到活儿。
在实践中,这一现象早已成为共识,由于城市出行本身具有潮汐特征,固定、静态的运力必然无法满足动态变化的需求。再看兰州的相关政策,3000辆网约车的数量则是根据出租车的数量得出的,饱和状态下1.5万辆,目前保有量是1万,未来两年还要投入2000辆,因此留给网约车的数量只剩下3000辆。
这到底是合理配置资源还是浪费资源?网约车的一大特征就是动态调整运力和需求之间的关系,达到最大限度的资源优化配置。比如专车司机在高峰期出车增加运力,而在需求减少时可以减少出车,这在新规中已经明确,不对网约车服务时间限制。而反观出租车,由于对服务时间有硬性规定,那么就意味着投入的车辆越多,造成的资源浪费就越多,完全无法达到周鹏飞所说的资源合理调配。
无独有偶,在新规发布当晚,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客管中心给出租车司机发信息称,本市网约车数量规模由本市政府决定,并且行政实施后,无证经营除对司机处罚五千至三万元以外,还要对平台处罚一万到三万。
提高门槛将部分车辆挡在门外
兰州、济南两地的做法最具有争议的便是为网约车提供统一标识,已经有很多网约车司机在网上吐槽。一般来说,网约车的车主开专车、快车只是兼职,生活中可能是一家公司的管理层、人民教师等等,你能想象开着一辆贴有专车标识的车去跟合作伙伴谈生意吗?
关键是这一做法似乎还没有政策依据,新规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按照兰州相关部门的答复,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方便乘客识别。但按照新规,网约车的《网络预约出租 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 运输证》都由地方政府办理,按照我们的实际办事程序,在办理时,恐怕车主所有的资料都要提交吧,据此管理还不够方便?另外提到的方便乘客识别,网约车运行这么多年,在这方面从未出现问题,难道一个小标识比车牌更容易识别?
从正常的逻辑来看,这一与出租车极为相似的管理方式,除了将部分私家车挡在门外之外,没看到任何益处。
不仅如此,济南对参与网约车的车型还做出了规定,必须是B级车。而这也是新规中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的权力。
此前,这部分工作一直由网约车平台来完成,对哪些车型做专车,哪些车型做快车做出规定,其出发点在于为不同类型的乘客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这无可厚非。而地方政府的做法则明显存在利益保护的嫌疑,其主要针对当地出租车的车型偏低,提高网约车是为了保护出租车利益。
济南一家大型 租赁公司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们公司目前仅活跃司机就有3000多人,但其中绝大多数都驾驶10万元以下的A级车,以桑塔纳、捷达和别克凯越为主,驾驶B级车的专车司机不到200人。
显然,这是一个不妥善考量市场现状和需求的人为滥用职权决策。
计划思维定价会破坏市场
另一大争议在于网约车定价。济南客管中心给司机发的信息中最后特别强调,网约车运价水平也由本市政府决定。
而《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呢?其规定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政府指导定价。这一问题一直是网约车平台和相关利益方存在分歧的地方,而这次新规出台后,兰州、济南“充分”利用了“必要时政府指导定价”。这种操之过急的做法显然忽略了“必要时”,私家车参与网约车合法化才20天,两地就觉得必要了。并且已经偷换“指导定价”为“市政府决定”。这似乎与市场经济的核心逻辑不相符合。
而更吊诡的是,兰州居然要求网约车提供出租车发票。之前,网约车使用手机软件计费,发票事后快递的做法,在过去两年多也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为何兰州城运处是否多此一举?周鹏飞主任一语道破天机:有利于城市税收真正落地。在兰州这样一个并不发到的西部城市,在一个新生事物还未发展成熟之际,已经想到了雁过拔毛。
兰州配套政策与交通部等部门出台的新规冲突的还不只这些,甚至公然违反《暂行办法》中对于网约车服务年限的规定,将8年改为6年,并且当地政府解释为是参照了出租车的年限。
与出租车的对比已经毋庸讳言,从网约车出现开始,这种受到出租车利益集团阻拦的事件层出不穷,但在国家部门已经做出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地方政府依然违反规定,将出租车行业拉进来对比。
控制规模、提高车型、统一标识、政府定价、发票要求、擅自更改年限等等做法,一定程度上透露出某些地方惯有的计划经济思维。对于一个新生事物,采用老办法,并且抗拒新办法的方式对待。背后的逻辑可以参考一下兰州前后不一的说法:6月份出官方网约车平台的时候,说兰州市民打车难非常严重,等到8月来管网约车的时候,就说兰州出租车行业改革很成功,行业健康,出租车改革不是重点,监管网约车才是重点。地方保护主义非常严重,背后同时牵扯出租车既得利益和官方网约车平台既得利益者。
正如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何文盛所说,“兰州出租车业乱象的根源在于“资源配置是由政府完成的,而不是市场,政府介入得深,行业管理混乱,加剧了供求矛盾”。希望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不要再使网约车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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