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背后的律师们:越有争议,越有生意水煮娱
除了片酬暴涨,明星们正在涉足越来越多的领域,他们背后的律师,也变得更多元化。本文头图由视觉中国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文/ 方舟,采访/ 陈丽媛 方舟
王宝强突如其来的婚变,在引起各种关注和分析的同时,也把通常隐藏在明星背后的律师推到了台前。各路吃瓜群众都在分析,为什么他请了擅长航空和涉外金融案件的张起淮,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律师?
除了偶尔跨界的张起淮之外,过去五年,越来越多的律师正在涌向明星们。与明星个人事务涉及面的膨胀同步,他们背后的律师群体也快速增长,不同层级和背景的律师处于不同位置,构成一个新的江湖。
做并购律师时,李正宁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帮吴亦凡“打官司”
今年6月16日,李正宁作为代理律师,向传播吴亦凡和“小G娜”相关事件的部分自媒体发出声明,表示将在确认自媒体身份和动机后提起民事诉讼。与普通案件不同,明星“官司”极受媒体关注。李正宁发出的声明,几乎被舆论放在显微镜下查看和解读。很多人在问,为什么没有起诉直接当事人“小G娜”,而是针对自媒体?
“律师的思维、逻辑和经验很重要,而这一切又体现在决断力和执行力上。”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王军表示。他举例说,前段时间有些自媒体说李易峰吸毒,在面对自媒体的法律层面的证据保全、沟通交涉、侵权警告、律师声明、维权措施、后续维权方案的制定等,都需要在半天之内做出决定。
王军是国内知名的明星律师,目前团队代理了40多家影视娱乐传媒客户,囊括了国内最知名的艺人、影视制作公司、文化投资公司、发行公司、播出平台、编剧、导演、作家,比如李易峰、吴亦凡、杨洋、吴秀波、海清、乐视、北京人艺、湖南广电、正午阳光等。
李正宁对三声解释说,关键考虑是管辖权:按现有消息,小G娜是加拿大国籍,而吴亦凡也是加拿大国籍,如果直接起诉小G娜,很可能不被中国法院受理,还会“帮助对方走红”。而直接针对相关的媒体和自媒体,更有助于各方的理性思考。
李正宁是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个成立于1997年以知识产权业务闻名的律所,是国内最早开展影视传媒业务的律所之一,目前有超过200个影视传媒类的客户,其中不乏鼎鼎大名的明星、导演、编剧和影视公司。在处理这类业务时,浩天信和的做法一直相对比较传统,始终将其视为知识产权业务下面的一个分项,是为以IP为核心的娱乐传媒行业服务的一个附加成果。
“早期国内根本没有所谓娱乐法律师,”浩天信和的高级合伙人马晓刚说,在本世纪初,北京甚至只有不多的几家律所有知产业务,更不用说专门的娱乐传媒律师了。马晓刚有超过30年的法律从业经历,1986年就担任国家版权局的版权处长,后来全职担任律师。多年来,在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的评定中,他一直位列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和通讯传媒领域的顶级律师之中。
转折点发生在2009年
这年10月30日,华谊兄弟在创业板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公开上市的影视公司,并在随后掀起一股资本市场对影视公司的追捧热潮。
据浩天信和知识产权部的另一位合伙人回忆,2009年末2010年初,她和同事们开始被邀请参加国内的各种电影节和类似论坛。与此同时,传媒、文化领域的投融资和资本业务也变得越来越多,就在2009年,做了5年并购律师的李正宁被挖到浩天信和知识产权部,开始了与明星们以及背后的IP制造者们打交道的生活。
2010年,已经做了四年版权律师的王军,成立了自己的团队专攻影视娱乐传媒。他在接受三声采访时说,2006年刚入行的时候,律师行业几乎无人关注这个领域,“那时没人觉得律师能靠这个领域养家立业。”
从某种意义上说,30岁才跳入律师业的王军,抓住了难得的好时机。影视娱乐行业迅速增长,而涉及的提供相应服务的专业律师又太少,放眼几年前,这个领域如同一块肥沃却少人争抢的热土,王军很快进入钱伯斯最顶级的中国影视传媒律师之列。
2009年入行的,还有朱晓磊,他现在是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从名字就能很容易的看出这家创立于2015年的律所的特色:以明星维权为主。在接受三声记者采访时,朱晓磊谈及最初为什么聚焦明星维权。“当时刚来北京,法律服务市场相对饱和,所以没得主动选择,”朱晓磊说,“机缘巧合做了一例艺人维权的案件,逐渐扎入娱乐圈,凭艺人间的口口相传到现在。”
“明星维权主要涉及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两个方面,只是法律服务领域的一个小领域。”朱晓磊表示。和上市、并购等金融业务比起来,明星维权业务带来的收益并不算高。
朱晓磊服务过的明星包括李连杰、黄晓明、杨颖(Angelababy)、林心如、范冰冰、霍建华、赵丽颖、伊能静、黄渤、井柏然等,大多是商业机构擅自使用明星肖像,或者涉及明星名誉受到损害,案值大多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上下。最近的一个案例是张柏芝,8月18日星权所就“Face妆点网”、“一点资讯”等发布的相关内容发出声明,要求立刻停止传播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王军不太想主动做明星维权的案子,批量的类型化案件挑战性不大,个案收益也不高。他说,目前业内大部分明星肖像维权均是风险代理、批量维权,前期不收取律师费,而通过赢得官司后与明星分成赔偿款获利。“随便搜一下网络电商平台,大量的艺人肖像被侵权,如果做的话,真的做不过来。”王军说,律师选择做此类案件,确实会因为媒体关注度高而容易成名,但就个案的挑战性而言,不过瘾。
王军的态度无法代表律师们的普遍想法
过去几年,明星们的法律需求变得复杂得多,除了最基本的审查经纪合约、广告合约、一般侵权代理,越来越多的明星在参与投资、并购、资本化运作。而且,不止国内,明星们当中也出现更多的跨国纠纷,例如鹿晗、吴亦凡、黄子韬与韩国SM的解约事件。
这些层次多样的法律需求,往往是由律师江湖中处于金字塔不同层级的律师提供的。例如,同样是吴亦凡,浩天信和的马晓刚团队以及盈科的王军团队,参与的是更复杂的吴亦凡与韩国SM解约,而星权的朱晓磊团队,则是在6月22日接受吴亦凡委托,就“小G娜”事件对相关传播者提起诉讼,索赔22万元。
对朱晓磊来说,明星肖像权和名誉权维权,尽管单个案值不大,但数量众多、相对可标准化,而且可以帮他收获明星们的信任。在朱晓磊位于霄云中心的办公室里,挂满了他与各路明星的合影。有了信任后,可以为明星们提供更多的服务。就在今年5月,星权所新设立了资本市场部,表示要为明星艺人们的资本化之路和投资保驾护航。
更新一代的进入者,则开始采用更具标签性的做法。典型的代表,是1991年出生的北大法学院毕业生刘莐。她在2014年初创办了一家名为“如是咨询服务”的公司而不是律所,专门提供影视娱乐行业的法律服务。
由于时间关系,三声未能当面采访到刘莐。她在2014年8月在成都的一场创业活动上做演讲时说,法律是一个更加看重年龄和资历的行业,即便相比较金融、地产等成熟领域,影视娱乐对后来者相对还算一片蓝海,但要和一群30岁到50岁的老资格们竞争,如是还是要拿出一些新招数。
她宣称,如是要像产品经理一样设计“产品”,将单纯的法律服务扩展到商务服务:帮客户梳理双方交易情况、为客户设计谈判策略、制作谈判指南、与对方客户及律师进行谈判、起草协议以及修改对方协议等。比起更喜欢挑战高尖和疑难案例的功成名就者,新来的如是更愿意凭借快和勤,帮助客户处理那些麻烦和繁琐的事务,让它变得标准化。
在品牌的塑造和营销上,如是也另辟蹊径,打出“娱乐法”的名头,在知乎上开设“如是娱乐法”专栏,出版电子书,又翻译好莱坞的娱乐产业谈判和法务书籍,在国内以《好莱坞怎样谈生意》的名字出版,打造团队的专业形象。
年轻一代的目标,直指好莱坞
在好莱坞,律师不是无关紧要的服务者,而是所有公司和明星们都无法离开的重要角色。
看起来,中国的明星律师们要达到这一程度,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律师们赖以服务的影视娱乐行业,距离好莱坞还有不小的差距——除了明星们的片酬之外。但这并不妨碍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快涌入这个行业,以求分到更大的蛋糕。毕竟,这是个前途远大的新领域,而且格局未定。
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影视娱乐领域现在是中国经济的最大热点,无论做互联网的、做金融的、做家电的、做钢铁的,都开始投资影视娱乐。资本的涌入以及新的技术手段的出现,为整个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活力、躁动和泡沫,也为其中的从业者带来巨大的财富。与之相伴的各式各样的合作、解约、分手、争权、资本化,层出不穷……带来更多前所未见的新争议点。
而对律师们来说,有争议,就有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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