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理财“新势力”:互金产品悄增金融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对模式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10月25日,北特科技(603009.SH)发布公告称,其日前以4000万元的金额投资由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下称恒天中岩)的“恒天财富稳裕21号私募投资基金”。
事实上,过去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通常以银行理财,外加少量信托、专户理财为主,但受托人往往是持牌金融机构,而如今私募管理人正在成为上市公司理财市场的新势力;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另有部分上市公司以闲置资金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金融产品种类的增多,以及上市公司风险偏好和收益要求的提高,或有更多上市公司选择非持牌机构产品进行投资;但另一方面,该类产品也面临着较高的风险,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该类投资也存在一定争议。
私募分羹现金管理
对于通过私募基金来进行委托理财的北特科技而言,此次4000万的额度在其全部理财规模中占比并不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计算发现,4000万元的私募理财占北特科技总理财金额3.4亿元的11.76%;而北特科技主要委托的理财产品则主要集中于上海农商行所发行的“鑫意”系列产品,此外,财通基金、江海证券、中融信托等非银机构也成为了其委托理财的受托方。
另据上述公告披露,虽然此次委托理财投资于私募基金,但其产品仍然具有与银行、信托等产品类似的业绩基准,即年化收益为4.8%。
“新八条底线之后,预期收益率就不允许使用了,更多采用的是业绩基准,但这样的标识通常意味着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就是4.8%及以上。”10月25日,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指出。
有上市公司人士表示,私募基金市场并不乏有上市公司的大手笔投入,例如腾达建设曾耗资3亿元认购景林投资旗下的景林瑞达份额,但是通过私募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现象尚不多见。
“委托理财和对外投资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指对闲置资金的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要求,而后者通常是和上市公司战略有关的一些财务布局,”10月25日,北京一家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董秘表示,“上市公司发起产业基金的时候,私募机构通常就是管理人;但在委托理财中,上市公司的目的是确保流动资金保值增值。”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上市公司以私募基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确较为鲜见。相反,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才是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最多“去处”,此外基金公司、子公司专户、券商资管、信托计划也被少量配置。
例如委托理财频率最高的仙坛股份(002746.SZ),其委托银行理财多达146只,其余七只为券商资管产品;频率位列第二的恒生电子(600570.SH),其128次的标的均为银行理财产品,此外另有8只基金专户和1只信托计划。
“银行、券商、信托这些都是批准设立、持牌监管的机构,投资风格相对来说更加稳健。”上述董秘指出,“而像私募来说,通常只是战略投资,产业投资的工具,而不是用来做现金管理。”
“私募基金较多是做股权投资或二级市场,通常期限较长,优势在于择时选股和产业投资,而不是在于流动性管理,”北京一家私募机构负责人表示,“所以做现金管理类的私募机构也并不多。”
“我们的管理团队有一定的银行基因,所以在产品种类上也可以更加丰富和定制化,也在尝试更多领域的业务,”10月25日,一位接近恒天中岩的私募人士则透露,“随着私募基金种类的增多,私募机构也在涉足现金管理业务。”
风险提示不足?
P2P产品也成为了部分上市公司开展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10月23日晚,港股公司耀莱集团(00970.HK)公告称,其八家旗下公司共认购若干P2P融资组合达8亿元。
上述公告显示,耀莱集团的8家公司分别同小赢集团旗下公司小贏普惠科技、贏众通金融信息签订了11项投资协议,将总计1亿元的投资金额分别按照30天、3个月等期限进行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0%-6.1%,值得注意的是,上述P2P融资组合均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承保。
“认购不会对耀莱集团的营运资金或本集团主要业务之营运造成影响,”耀莱集团表示,“短期投资于P2P融资组合面对相对较低风险,有利改善动用资本及从耀莱集团的临时闲置资金创造投资回报。”
可见,无论是私募机构还是P2P平台的加入,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市场正在被更多非持牌机构所觊觎;但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风险也被格外关注。
“非持牌机构加入上市公司理财大军主要有两个原因,需求端,随着IPO、再融资的常态化,资本市场增量资金的增多,让上市公司的闲置理财资金需求正在日趋旺盛,而传统的银行理财收益无法满足更高的风险偏好需求,”10月25日,上海一位投行保代认为,“供给端,近年来私募市场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断发展,也让上市公司有了更多的选择。”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私募投资机构,平台与传统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并不相同。“主要的问题在于资本金,银行、券商、信托、基金子公司目前都有资本金约束,但是私募机构和网贷机构却没有,”上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指出,“一旦发生风险,受托人没有偿付能力。”
上述公司董秘则认为,上市公司应当针对非持牌机构的委托理财,进行充足的风险提示。
“私募投资的适当性定位本身就是风险相对较高的,而像P2P平台的资产包通常也只是银行等持牌机构不要的项目,”上述上市公司董秘称,“在这里这种委托理财行为发生时,上市公司不应该将其等同于银行理财、专户等产品进行公告,反之应当做好相应的风险提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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