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之后 上海亦开启违法举报平台

快讯
2016
05/06
11:31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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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启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5月4日上午,上海公安正式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市民群众持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此前,这项工作已在公交行业试点。

据悉,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以及其他能够通过车载视频装置完整记录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目前,视频举报交通违法可以有多种方式。

一是网上举报。举报人可以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sh.122.gov.cn/jb/),填写相关内容后可上传视频。

二是窗口举报。举报人可以持原始视频资料,到违法发生地交警支(大)队进行违法举报,交警部门会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举报线索。此外,市民也可以通过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反映违法线索,属地交警部门将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公安部门将查阅“视频举报平台”违法线索,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采纳意见反馈举报人,通过网上举报的市民可在网站的“状态”栏中查看。对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及违法嫌疑人的,公安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公安部门会认真听取陈述申辩,做好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处理。发现举报人有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嫌疑的,移交所属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要求,视频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视频必须是连续的原始视频资料,不得后期加工。提交的视频画面必须清晰、准确、完整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印证举报内容。市民必须实名举报,留下真实联系方式。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和举报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为其保密。

据悉,举报权是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也都有规定。上海对此项工作已经进行了大半年的调研,目前初步在“腾讯云”准备了3T空间,以每部视频100M计算,可存入3.1万余份视频。公安部门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扩容。

(来源:上海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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