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政协委员谈电影产业热点产经

综艺+ / 王倩 / 2016-03-06 14:46

陈凯歌、王兴东、陈维亚

【导语】在3月4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文艺界委员们齐聚北京会议中心,为国计民生建言献策。在会议间隙,《综艺报》专访了几位业界大咖,请他们对电影产业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陈凯歌:技术不是电影的第一要义

“你是今年第865个问这个问题的人”,面对一位询问自己今年提案内容的记者,政协委员、导演陈凯歌笑着回答。他表示将在3月8号提交自己本次的政协议案,内容与电影和教育有关。

近年来,电影产业蓬勃发展,2015年,全国总票房达到440亿元。但陈凯歌认为,电影不是光说钱的事,票房固然很重要,但不是评定好坏的唯一标准。“你问我一部片子在创作上怎么样?哪个片子在艺术上有价值,这种问题我特爱听,(但是)几百几十亿的问题离我挺遥远。”

陈凯歌正在筹备改编自日本奇幻作家梦枕貘作品《沙门空海》的新电影《妖猫传》,但他说这部电影不能被简单归入电影的“三幻”(科幻、魔幻、玄幻)题材,“我觉得一个好电影挺难拿类型去归类”。为了还原小说中的大唐风貌,陈凯歌花了5年时间在湖北襄阳搭景,他调侃道,“拿我的两个年轻的美术师来说,我开始准备这部电影时他们还是单身,但现在都已经有孩子了。”虽然耗时费工,但他表示“拍电影就应该是这样。”

这样的大制作,对特效的要求必然很高。对此,陈凯歌表示,先把想拍什么、怎么拍想明白了再说技术的事儿。“技术在我看来既是‘大头’也是‘小头’,说它是‘小头’,是因为它是为更大的目标服务的,技术不是电影的第一要义。最重要的是你干嘛要拍电影,人类艺术创作的冲动从哪里来,是从440亿还是从技术上来的?”对此,陈凯歌的答案是——当然要从心里来,这才正常。

王兴东:建议在《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中加入保护原创版权的内容

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今年带来一个在《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增加关于原创版权保护的提案,这也是他近年来持续关注的话题。他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终于从“电影管理条例”变成“电影法”,振奋人心。

王兴东认为,这次中共中央在《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14条指出:要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在探索中突破超越,在融合中出新出彩,着力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注重富有个性化的创造,避免过多过滥地重复改编。“《意见》中提到了对剧本原创性的重视,这次《草案》里没有与之相关的内容是不行的,要加进去。”因为“原创是根本,没有好剧本就没有好的电影作品。我们冲进奥斯卡已经15年了,我们台湾地区的李安曾两次获奖,大陆为什么没有?这需要我们冷静思考。”

王兴东认为,电影的核心属性是版权经济,电影的版权是由剧本的版权带来的,关于剧本创意的权益应该保护好。他说,“原创高于一切。我们加入《伯尔尼公约》,就是强调原创者对作品有终极控制权力,我创造我拥有,这样才能有经典作品,有了经典作品作者能终身受益。没有法律保护原创,就容易粗制滥造。” 

陈维亚:计划“跨界”推出现代题材电影作品

政协委员、歌舞剧晚会导演陈维亚带来了关于“文化走出去”的提案。在接受《综艺报》采访时,他发表了对近年来文艺界人士“跨界”热的看法。陈维亚认为,跨界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不只是文艺界,在其他领域也都广泛存在。“跨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新的观念的产生,新的生产模式的催生。”陈维亚表示,接下来自己也有跨界到电影行业的计划,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对现代题材更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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