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保险抛弃?P2P去担保化加速产经

中国企业家网 / 李潇雄 / 2016-03-18 11:57
无论是出于监管规定还是险企业务主动调整的动机,这一变化预示着“保险+P2P”的合作模式在经过一年多的蜜月期后,出现了分手的苗头。这并非偶然,自从P2P行业的风险事件不...

近日,援引某网贷资讯网站消息,“某知名保险公司收到保监会通知,要求其在3月23日之前,清退所有P2P资金安全类保险,暂停该项业务。此外,保监会还要求P2P平台必须撤销所有类似宣传。”此消息一经传出,市场风声鹤唳。

不过,多家保险公司人士对《中国企业家》杂志表示,暂未收到类似通知。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上述“知名保险公司”为阳光保险,其与P2P平台交易资金损失保险合作的变化是根据业务调整和风险管理需求而进行的,与监管无关。

无论是出于监管规定还是险企业务主动调整的动机,这一变化预示着“保险+P2P”的合作模式在经过一年多的蜜月期后,出现了分手的苗头。这并非偶然,自从P2P行业的风险事件不断暴露后,行业声誉急转直下,“去担保”的监管要求持续推进,行业的各路合作方不约而同地收紧了合作的口子。从最初的担保公司去担保化,到年前的银行关闭交易接口,再到如今的保险公司暂停业务合作,与P2P的合作分明成为了烫手山芋。

险企为何撒手?

从2014年下半年,保险与P2P合作的消息开始引起市场关注。早期,P2P平台对外宣传时往往会用到“由xx担保公司提供100%本息保障”之类的口径,借用担保机构为其进行信誉背书。但随后,监管层透露出针对P2P行业监管的十条红线,行业中刮起一阵“去担保”的热潮。恰在这段时间里,多家担保机构相继跑路引发行业地震,担保业自身难保。

在“去担保”进程开启后,P2P行业纷纷寻求新的信誉背书,保险和P2P的合作大戏在此背景下走上舞台。P2P平台上的安全宣传语从“XX担保公司提供本息保障”纷纷变成了“XX保险公司为资金提供保险”。起初,保险与P2P的合作有两个方向:一是险企为P2P交易提供信用保险,如对P2P交易资金、账户安全进行承保、履约保证险等,二是险企与P2P在产品层面进行深入合作,如推出保单质押等投资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旗下的P2P平台开鑫贷曾率先推出此类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投资产品“保鑫汇”,而阿里巴巴旗下的招财宝也相继推出类似的产品。不过,由于保单质押融资中尚存法律、监管等隐忧,这类合作并未在行业中大范围出现,P2P与保险的合作多以保险公司为P2P交易环节提供保险的“浅合作”方式出现。

自去年7月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险企联姻P2P的合作模式持续火热。目前,市场上与险企合作的P2P平台有近百家,上述暂停合作业务的阳光保险与超过57家平台曾达成合作。大多合作时间不到一年,险企为何此时暂停合作呢?

事实上,监管近年来一直在不断规范传统金融机构与P2P的合作方式。2015年2月6日,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的风险提示》称,一些不良销售人员借口保单“升级”,把消费者原有保单退保并用退保金购买所谓理财收益率更高的P2P产品,然后将资金转移,这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理财风险。

同年4月,保监会发布《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称,因“发现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2016年1月30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针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重点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要求。

此外,不少平台在与险企取得合作之后,存在夸大宣传、放大险企信誉背书的情况。以交易资金损失保险为例,一些P2P平台在宣传中夸大相关保险责任,利用保险公司来为平台增信、背书,把“保障资金交易安全”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概念混为一谈。因此,在P2P风险事件不断暴露的时期,险企本身也存在主动调整合作姿态的需求。

银保双打,“去担保”持续

除保险公司调整与P2P的业务合作之外,银行亦有类似行动。在春节前,农行发布通知称关闭全部涉P2P交易接口,导致诸多平台无奈通知用户,暂停使用农行网银进行交易。而随后,招行、交行、北京农商行等7家银行接连采取类似行动。

与保险公司的暂停与P2P合作的理由类似,某国有银行的一位人士表示,虽不能断定这些银行关闭交易接口出于什么原因,但有些P2P平台的做法的确难以接受,“有的P2P平台仅仅是与银行在交易接口上有所合作,竟然对外宣称与银行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

据农行回应,关闭涉P2P交易接口缘于“近期P2P平台风险事件频发,为避免风险蔓延至农行。”交通银行则称:“强化对各类支付业务的风险管理,适时调整相关业务策略。”而有的银行以“系统升级”为由回应。

虽然仅是几家网银的交易接口关闭,但对于P2P平台的交易影响程度不小。首先是加深了用户对平台的信任担忧,其次是降低了用户在平台的体验。而更重要的是,在投资端关闭接口可能导致投资资金的流失,在借款段关闭接口则可能造成技术因素的逾期发生。若类似情况大规模发生,对部分资金链存疑的平台将造成重大影响。

银行、保险相继暂停与P2P平台的合作,显露出传统金融机构对后者风险的警惕。同时,这也是P2P平台“去担保”的必有之途。监管对P2P平台的定位表述为“信息中介平台”,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无论平台出于合规考虑主动去担保,还是银行、保险调整合作姿态导致平台被动去担保,去担保都势在必行。

但在去担保后,P2P行业又能否独立地在市场中建立声誉和品牌,向投资人自证其交易安全?银行的第三方存管制度或是思路之一。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但银行如何设计第三方存管的规则、平台需要如何调整才能满足要求?这是全行业正面临的一道难题,也是必须解答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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