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抢注双十一商标: 用户被“杀戮”业界

/ 倪卫涛 / 2014-12-05 11:44
得知阿里抢注双十一商标,首先想到受影响最大的不是京东、苏宁等电商企业,而是所有这些电商企业的消费者,随着电商的普及通过互联网购物的用户呈现N的N次方的趋势阶梯增长...

打开京东商城“双十一”的广告字样全然改成了“11.11”,也有自媒体人也将“双十一”改成了“爽十一”以此调侃。

得知阿里抢注双十一商标,首先想到受影响最大的不是京东、苏宁等电商企业,而是所有这些电商企业的消费者,随着电商的普及通过互联网购物的用户呈现N的N次方的趋势阶梯增长,这一势头只会随着CPI的增长而继续水涨船高,并未有任何停止的迹象。 用户已经成为阿里、京东等新兴电商企业竭力维护和培育的所有产业链中最为核心的环节,决定着电商企业的生死存亡。

对阿里来说抢双十一商标简直就是自杀,因为它扼杀了一贯以来支持它,维持它到目前为止2500亿市值的所有用户。

全民的双十一 阿里仅是制造者

阿里制造了双十一,但双十一狂欢的主角依然是全民。09年,阿里为了在十一月之前完成销售任务,错开与线下实体店的促销周期,弥补国庆、元旦、圣诞等时间节点所形成的促销真空期,将11.11日定为网购狂欢日。而这一天恰恰是流传于中国大陆年轻人的娱乐性节日“光棍节”,大多数年轻男女选择在这一天顺利“脱光”,而商家也借此搭上了顺风车,以脱光为由打折促销。于是全民借11.11这个促销机遇,在全网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疯狂抢购,范围之大波及全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全民狂欢。

用户给阿里带来的业绩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前所未有。09年双十一网购促销当日支付宝交易额约为1亿元 ,10年,增长到9.36亿元; 11年,增长到52亿元。2012年,双十一当日支付宝交易额实现飞速增长,达到191亿元,其中包括天猫商城132亿元,淘宝59亿元;2013年 “11·11”购物狂欢节支付宝成交额达350.19亿元。而其中,手机淘宝就占了惊人的53.5亿。据专家分析第一个小时内,160万个文胸叠起来已经有3个珠穆朗玛峰,200万件内裤已经可以绵延3000公里。九个多小时后,奶粉销售破50万罐,可以供全国2个月大的新生儿食用一个星期。纸尿裤销售约6600万片,以一片吸水量是1000毫升计算,大约能吸干6个西湖。整个双十一,全民的参与度和购买力不可言喻,全民狂欢,双十一得以风靡和滋长。与此同时,京东、苏宁、国美等互联网电商企业业绩实现狂飙式井喷,从诞生以来,双十一已经演变成一个全民的网购狂欢日,阿里仅仅充当一个制造者的角色。

“独霸“双十一 用户陷“死胡同”

阿里迫于同行业的竞争压力,抢注双十一商标,意在扼住对手的喉咙,将京东、苏宁等劲敌拒之于双十一门外,使得全民参与的网购狂欢节格局突然改变,形成阿里独霸双十一的局势,但同时损害了用户的利益。用户双十一购物选择的渠道相应减少,在实物参考、性价比、服务等方面的购物体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用户的购物体验造成困扰,进而对购买到的商品满意度和质量存疑,往往用户会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不同电商企业的平台各有优劣,导致用户得到的服务相应优劣。在天猫,消费者一般能购买到性价比较高的商品,而京东的售前售后服务相对要优于阿里,因为有绝大多数的自营基地,阿里的物流相对较慢,京东则凭借自有物流相对快捷,在消费者需求日益膨胀的市场经济里,阿里平台并不能完全满足用户的某些需求。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会将用户带入一个狭隘的“死胡同”,导致用户的利益最终受损。抢注双十一商标 ,阿里和其它电商平台的步调毕竟相差, 长此以往,损害的最终是用户的利益,如果同步,基于不同的优劣甚至可以实现完全互补,对两家来说不失是一个绝佳的组合。

所以阿里“独霸”双十一,用户会陷如购物体验和商品选择的“死胡同”。

争战双十一 用户是“献身者”

双十一商标战之争,阿里是进攻者,京东等电商企业是防御者,最终受害的还是用户,不只是表现在购物体验和商品选择方面,最重要的是用户的参与感, 兜售参与感已经成为双十一狂欢购物节的最基本需求,即使原本不打算购物的网民在双十一这天都会参与进来,为双十一狂欢节增添乐趣,使得双十一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全民狂欢的节日,这本身就体验了一种全民狂欢的互联网精神,并且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全民仪式,每到双十一年轻男女,甚至是妇女儿童都会积极参与到这个盛大的互联网商业活动中来,所以“双十一”应该是真正意义上全民的节日.

阿里抢注双十一商标,导致部分互联网企业参与不进来,纵然少了许多热闹和欢乐,从而使全民狂欢的双十一变成一家阿里的双十一,网民自然不高兴了,因为全民狂欢的参与感被抹杀了,没有京东、苏宁等巨头的参与使得全民狂欢的双十一变得残缺不全,任何一家独自想剥夺全民参与感的企业都是自私的。一句话,狂欢是全民的狂欢。双十一商标战,让原本全民的付出可能付诸东流,用户成为实际意义上的“献身者”,用户的基本权益受到限制,参与感也必将荡然无存。

抢注“双十一”消费者权益层面上迈不过的一道坎

阿里抢注双十一商标,对阿里来说是一次自我保护的权利,毋庸置疑,但是从全民层面来看实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损害,消费者双十一购物已经成为全民习惯性的兜售参与感的狂欢,所以双十一已经演变成一个全民的节日,双十一商标应是“全民的商标”,抢注“全民双十一商标”实则是对参与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的全民权益的侵犯。

无独有偶,此前某公司将情人节注册成为商标,也是一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节日是大众的,任何企业没有权利为谋己之利侵犯消费者权益。将公众节日注册为商标的行为是有违市场规律和企业道德的,市场经济是看不见的一只手,人为的因素不会将其改变,大众的节日也必有其道德约束,所以将节日注册为商标是一种病态行为。并且对商标注册者来说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必然会令自己陷入非常尴尬的领地。情人节商标的注册者就是如此,浪漫依然进行,相信阿里也不会逃过此厄运,甚至会因为此次商标战,影响到实际的利益和信誉度,这一点我们拭目以待。

在公众面前,有时候商标无关紧要,道德和参与感才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作者介绍:倪卫涛,科技媒体专栏作家,捕捉社会触角,洞察科技创变,微博@倪卫涛,微信公众号nitaotao99,个人微信号94038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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