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再问乐视网:与贾跃亭是否存在合署办公、代付工资问题业界

/ 陈宇曦 / 2018-05-26 09:26
针对乐视网(300104)与大股东贾跃亭之间的关联交易问题,深交所向乐视网发问。

针对乐视网(300104)与大股东贾跃亭之间的关联交易问题,深交所向乐视网发问。

5月25日晚间,深交所向乐视网发布问询函称,5月23日,乐视网公司披露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贾跃亭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等情形。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称,要求乐视网公司说明以下情况:乐视网未及时披露、履行程序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交易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说明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原因,及乐视网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截至目前,贾跃亭持有乐视网10.24亿股,占总股本的25.67%,为第一大股东,不过其中10.195万股已经质押给金融机构,10.24亿股全部被司法机构冻结。

乐视网与贾跃亭控制的乐视非上市体系之间有复杂的关联交易行为,是乐视网鼎盛时期推高会员数的重要方式,也是眼下乐视网陷入资金困境的重要原因。乐视网2017年亏损138亿,包括了坏账损失60.94亿元,而坏账主要是由贾跃亭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对乐视网的欠款所形成。

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乐视网披露,乐视网是否与贾跃亭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合署办公和人员公用的问题,是否存在代付工资、房租等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以及乐视网公司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深交所称,要求乐视网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是否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做到机构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全面分开。 深交所还要求乐视网核实控股股东贾跃亭核实是否存在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公告,乐视网需要在6月1日前做出回复。

在上述中德证券对乐视网2017年度跟踪报告中,澎湃新闻记者发现保荐机构提出了不少问题,包括乐视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公司内审部门与财务部门未进行物理隔离,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仍存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董事以外职务的情形等。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5月9日向乐视网发去的年报问询函,深交所网站显示目前乐视网尚未对其进行回复,已超过深交所给予的回复期限5月18日。

附: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 213 号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乐视网 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跟踪报告》,显示公司存在 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贾跃亭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等情形。我部对 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情况:

1.你公司未及时披露、履行程序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交易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说明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的原因,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2.你公司及子公司是否与贾跃亭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合署办公及人员共用的问题,是否存在代付工资、房租等控股股东资金占 用的情形。如存在,说明上述情形产生的原因、具体经过、截止目前的情况,你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3.你公司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情况,包括任职单位、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是否违反《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 2.1.3 条。如是,请说明拟采取 的整改措施。

4.请结合上述问题,说明你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做到机构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全面分开。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对业务独立 情况做详细说明;如否,请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规范,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间表。

5. 请你公司控股股东贾跃亭核实是否存在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存在,请说明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时间表。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在 6 月 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5 月 25 日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陈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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