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腾讯科技报道,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因侵犯相关专利,街电向来电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000万元。这起判决是来电与街电之间有关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吸纳式充电装置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纠纷。
2018年,来电曾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街电、永旺梦乐城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随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来电提出的诉中禁令申请作出裁定,裁决街电公司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停止制造、使用涉嫌侵犯来电公司持有的“吸纳式充电装置”及“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权的相关产品;永旺梦乐城停止使用涉嫌侵权产品。
在本次案件中,来电曾起诉街电的赔偿金额诉求为3600万元,街电以公司还在亏损状态为由,请求法院将赔偿金额降低,最终法院将赔偿金额降低至3000万元。
判决书表示,“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中的企业大多处于抢占市场份额的阶段,前期投入资金大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故在某一时间点上可能会处于亏损状态,这种现象是资本投资机遇长线利益所致,不适用于专利侵权获益。”
根据判决结果,自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来电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每案1500万元,两案合计3000万元。同时,案件受理费共计25.96万元,由来电承担2.16万元,街电承担23.80万元。
此前,相关纠纷在北京市高院已经进行判决。2018年11月,北京市高院签署的判决书显示,有关来电与街电的两项专利审判,维持一审原判。北京市高院的审判结果为终审判决。根据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5月作出的民事判决结果显示,街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和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街电向来电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两起案件共200万元。
【来源:pingwes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