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讯,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后文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网约车、 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作出规定。
在用户资金管理上,管理办法称:运营企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在其中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分别开立全国唯一的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统称专用存款账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以下称存管银行)存管用户资金。
存管银行与合作银行要根据运营企业发送的日终清算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务一致。
而对于押金的金额, 分时租赁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共享单车为10%。同时,共享单车单个账户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新业态个人用户单个账号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企业则不得超过30000元。
此外,企业的预付资金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
另外,管理办法也对用户资金管理协议及报告机制、联合监管机制等方面做出说明。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6月1日开始实行,有效期三年。
【来源:蓝鲸TMT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