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受到股东诉讼的打击,股东指控这家叫车服务巨头在今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IPO)之前,在业绩和前景方面误导投资者。诉讼还将Lyft高管和银行承销商列为被告。
在旧金山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称,Lyft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夸大了公司股价,投资者在股价下跌时蒙受了损失。
Lyft在3月28日以每股72美元的价格上市时盈利23.4亿美元。但自那以来,由于市场份额报告令人失望、潜在的劳工问题以及最近一起涉及共享单车公司的安全召回事件,该公司股价暴跌了25%以上。
诉状称,该公司在IPO前就知道这些问题,但为了提高首日发行价,却将投资者蒙在鼓里。诉状称,根据联邦证券法,Lyft应该承担责任。
诉状称,Lyft还改变了其“峰时定价”算法,以便在上市前夕提高营收。诉讼称,该公司拒绝与司机分享涨价后的票价,导致了广泛的劳工不满,包括几次为期一天的罢工。
除了该公司,起诉书还将Lyft的董事以及参与IPO的所有金融公司列为被告。
【来源:新浪美股 作者: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