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与罗永浩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018076.56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罗永浩在上述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五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补充给付责任。
另据天眼查APP显示,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峰,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了手机配件及其它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由A股上市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官网信息显示,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有USB充电器、电源适配器、开关电源、大功率电源、电池、无线充、移动电源、多口充电器、车充等一系列产品。
据天眼查APP显示,此次涉诉的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共有8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条被执行人信息。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