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7 日消息,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IT之家注:统称“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 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图源 Pexels
《通知》提出,开展智能网联 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是加快智能网联 产品推广应用的客观需要、保障其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
据介绍,截至 2023 年 8 月,全国累计开放测试道路超过 2 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 产品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
智能网联 系统复杂、应用场景复杂,需要实现人、车、路、云等多要素的融合交互,具有地域性和交互性发展特征,相关功能还处于快速发展、不断迭代的阶段,同时也面临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风险挑战。此外,智能网联 也是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的基本单元之一,是联结能源、交通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关键节点,是推动“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重要环节。
试点 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 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实施、结果等进行评估。试点 生产企业应按照监测要求将车辆接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管理系统。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 产品,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来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