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被认定为精神病?有碍健康但不足以称“病”专栏
文/东方亦落
近日,西班牙《国家报》网站报道,WHO(世界卫生组织)将于明年把“游戏紊乱”列入精神疾病范畴,并将其写入明年发布的新版《国际疾病分类》中。根据该分类草案中的描述,“游戏紊乱”的概念是:过于频繁持续地玩网络和电子游戏,无法控制时间、强度、频率等,将玩游戏置于其他一切日常活动之上,即使过度游戏显现了负面结果,也保持此种行为模式,甚至有增强的倾向。
关于游戏成瘾是否应被看作是精神疾病,人们曾为此争论不休,WHO针对此类现象做了十几年的研究和考量才得出结论。但是看了上述症状,很多人都会有种强烈的熟悉感。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这类人,甚至我们自己就有这些症状。毕竟在移动互联网普及的年代,“低头族”随处可见,如果按照新标准,精神疾病患者的数量岂不是迎来的爆发性增长?
实际上,这一标准的判定并不像我们表面上所见到的那样简单,也不必依照字面意思过度解读。在十几年前,PC端方兴未艾,彼时就有关于网瘾是否为精神疾病的争论,但现在人们鲜有提起“网瘾”一词的。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深究,因为这能让我们更加明白该如何正确而理性地看待“游戏紊乱”被列入精神疾病这一现象。
<h1>一、戒除“网瘾”一度甚嚣尘上,如今为何无人提及?</h1>网瘾,指上网者因为长时间习惯性沉迷在虚拟网络中,从而对互联网产生过度依赖,以至于达到痴迷程度难以自我解脱的行为与心理状态。其实,网瘾最初只是美国精神科医生伊万·戈登伯格在社区论坛中编造出来的一个概念,用以嘲讽缺乏生理基础的酗酒、赌博成瘾等“行为障碍”概念。
通过与病态赌博定义的对照,伊万编造了“手指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作出敲打键盘的动作”等7条网瘾标准。伊万曾在1997年的《纽约客》周刊中表示:“如果你把成瘾概念扩大到人的每一种行为,你会发现人们读书会成瘾,跑步会成瘾,与人交往也会成瘾。”
没想到,当初的一个玩笑被媒体报道之后,竟引发了关于网瘾是否该被归为精神疾病的巨大争议。自1995年来,美国的精神病学界围绕“网瘾”一词做了大量的学术研究。但专家们对于定义还是相当谨慎,即使是全世界率先提出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美国心理学家金伯利·杨也认为网瘾只是“行为依赖”,是长期接触形成的心理上的习惯,而不赞成将网瘾定义为精神疾病。
但在中国,对网瘾的标准却更为严格。2008年,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了《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疾病范畴,判定日均上网超出6小时即为网瘾,但这一标准范围过大且不够严谨,然而该标准成为了备用的全国通行标准。不过2009年,卫生部否定了这一标准,认为网瘾不足以列入精神疾病范畴。
那么网瘾究竟是不是病?不管有多少标准和争论,看问题需要看到本质。有个颇为有趣的段子,在1979年,瑞典将同性恋看作一种病,引起了公民的愤怒和反击,他们反击的方法是请病假,原因是“我觉得我今天有点gay”。到2009年,中国将网瘾列为一种病,中国公民如法炮制请了病假,“我觉得我今天有点网瘾”,而这些人都被送到“磁爆步兵”杨永信那儿去了。
段子真假尚且不论,只说网瘾是病这个概念,其实颇具中国特色,并且背后隐藏着长长的利益链条。现在去查与“网瘾治疗”有关的字眼,仍能看到许多推广的广告,所谓的机构收费也不菲。这类似于莆田系医院和网络推广,先宣称某些专家指定了标准,标准被国外权威机构认可,媒体大量转载,最后就是家长将所谓“网瘾少年”送入这些没有自制的“机构”,并交了大量费用。
但我们也发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瘾这事儿逐渐不被人所提起。
首先是上网习惯的转变。在PC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信息和流量入口就是搜索引擎。但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迅速崛起,微博、微信等新型信息渠道撼动了搜索引擎曾经的权威地位,冲垮了曾经坚固的信息链条。在去中心化和信息流动的背景下,人们能够更加理性地看待网瘾,认清网瘾不是病的事实。
从大众的角度而言,人们在移动互联网的影响之下,正在脱离由上自下的垂直信任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们更容易相信权威)而转变为水平信任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们倾向于听取同类人的建议)。曾经我们认为电视与专家是权威,后来我们又认为搜索引擎与专家是权威,但在水平信任体系中,我们更愿意相信新平台上现身说法透露出的信息。这种变化体现出两面性,我们不再盲目迷信权威,但也可能过度沉浸于社交媒体所呈现出的信息。
最普遍最明显的现象是,现在没人说网瘾,是因为几乎每个人都有“网瘾”,就连老人也离不开智能手机,但从本质上来看,还是技术的变革造成了人们的行为和心理产生变化。
在PC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是完全的虚拟世界,我们在其中会得到补偿感,成为现实中无法成为的人,所以很多网名都体现出人类心底的欲望,这就和喊麦主播说唱的“帝王、江山、美人”是一个道理。
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类和互联网结合的愈加紧密,游戏、社交、工作、生活,早已离不开互联网,网络中的我们越来越接近于真实中的我们。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未来二者将会有更多交集。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的“网瘾”确实越来越“严重”。互联网和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给我们提供了更多的“上瘾”机会,当网瘾成为多数人的标配时,便不能再将其视为一种病了。
但现在,“游戏紊乱”被明确列入精神疾病范畴,对于这一变化又该如何看待呢?
<h1>二、游戏紊乱不该列入精神疾病范畴,新标准需辩证看待</h1>WHO在草案中透露,对游戏紊乱的判定通常需要一年左右,而对于症状极为严重的,时间可以缩短。WHO精神健康和滥用药物部门负责人基米尔·波兹尼亚克认为:“虽然大部分玩游戏的人不会产生游戏紊乱,就像大部分喝酒的人不会产生酒精紊乱一样,但在某些情况下,过度玩游戏会造成负面后果”。关于网瘾的戒除,也有一段不算短的历史,但由于其存在不合理性,故而往往以失败告终。
在欧洲,首家网瘾治疗所“史密斯与琼斯网络及电子游戏瘾戒除中心”创办仅两年就以失败告终。2004年,荷兰人凯特·巴克于阿姆斯特丹开办网瘾治疗机构,起初并非针对游戏成瘾,仅仅是让上瘾者互相帮助。
但随着史密斯与琼斯网络及电子游戏瘾戒除中心的设立,巴克聘请了20余名具备专业资质及丰富经验的癔症治疗人员,创建了“电子鸦片”受害者治疗方案。但在2006年宣布失败,原因是他们发现网瘾根本不是病。
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和世卫组织的《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是当前常用的诊断精神疾病的指导手册,其中也并未将网瘾认定为精神疾病。根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在美国精神病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的DSM-5(《精神疾病统计诊断手册》第五版)目录中,仅仅是将“网络游戏成瘾”归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情况,并非确定的精神疾病。
现在WHO却将“游戏紊乱”列为精神疾病,是否不够合理呢?其实对于这种标准,不必过度解读。游戏成瘾确实有害,甚至可能打乱生活,影响健康。但这到底是疾病还是行为问题,尚有待商榷。而这种状况也导致了认识层面上的不一致,甚至有人因此使用体罚、囚禁、电击等极端方式戒除网瘾。因此,人们有必要透过表面现象认清游戏成瘾的本质。
关于游戏成瘾被列入精神疾病这一现象,大可不必紧张。但在此前,中国一些网瘾戒除机构一直公开宣称网瘾为精神病的一种。尤其是在互联网毒害青少年的固有观念下,许多家长抱着“救救孩子”的心态,将孩子送入所谓的反网瘾机构。
这种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2009年,广西少年邓森山在广西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接受网瘾戒除训练时死亡。同年,卫生部叫停电击治疗法。2010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的调查研究》,网瘾矫正机构资质极其混乱,打着教育部、民政局、文化局旗号的比比皆是,但几乎没有一家是正规的。甚至在治理之后,还有家长表示不理解,认为治疗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所以WHO此次的评定标准,很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给这类机构一个死灰复燃的借口,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对于这一标准,需要灵活掌握,辨证对待,在肯定其合理性的同时,也要根据形式和变化进行认知,从而为网民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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