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轻博客LOFTER已死观点
【 推荐】LOFTER是网易2011年模仿国外流行的Tumblr推出的一款轻博客产品,在经过与点点网、新浪Qing、盛大推他多年竞争以后,LOFTER已经成为了国内轻博客产品中体验最佳的一家。LOFTER今年4月3日推出高品质原创作品售卖平台“LOFTER ART”,试水艺术品电商,寻求LOFTER盈利模式。
不可否认,LOFTER的确用户体验非常好,让人爱不释手,笔者甚至也经常向身边的人推荐这一款产品。然而,在笔者看来,在移动互联网的大潮中,LOFTER将会被吞没。
如今,LOFTER已经成为众多文青和摄影师聚集的平台,拥有一大批摄影、绘画、艺术、音乐、生活各种领域的原创作者,产生了一批高质量的图文内容。 LOFTER不像微博、朋友圈、QZONE一样充斥着瞬间的碎片化,更像是一条安静的长廊或者是一本珍贵的私人笔记,有涵养、有沉淀、不喧嚣,兀自在那散发着独具魅力的绰约风姿。但是由于LOFTER用户不成规模,缺乏商业模式,而且只是网易公司的边缘产品,这些原因注定了LOFTER只是一个“小而美”的易碎品。
用户不成规模
LOFTER虽然有大量文青和摄影师聚集,但终究是一个小众产品。而LOFTER的过于小众化又是网易自身平台较低导致的,网易向LOFTER导入用户只能依靠多年经营的网易邮箱,相比Qing从微博导入用户而言,LOFTER从网易邮箱导入的用户简直少之又少。
而且LOFTER和相比微信、微博这一类用户数量为亿级的超级应用,相差了N个数量级。而即使是在微博、微信这种超级应用都难以定位自己盈利模式的今天,如此小众的LOFRER的商业化道路更加遥远?
LOFTER今年4月3日推出高品质原创作品售卖平台“LOFTER ART”,试水艺术品电商,寻求LOFTER盈利模式。然而,在笔者看来,LOFTER ART虽然是对内容生产者激励回馈,但是LOFTER ART也只会是LOFTER这一小圈子中更小众的购买行为。对于轻博客这一产品来说,在当今微博、微信盛行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只是一头白垩纪的恐龙,LOFTER只会是用户手中的一本精美的老日记。
没有商业模式
LOFTER曾经考虑过出售在线广告这一模式,甚至不少人对这种商业模式非常赞同。然而在笔者看来,出售在线广告这一模式早有失败的先例。
国外的轻博客Tumblr在2013年被雅虎收购以后,就走上了在线广告盈利的模式。虽然Tumblr CEO大卫·卡普(David Karp)曾经表示在出售在线广告方面,Tumblr将不走寻常路,然而所谓的“投放的有创意的广告,保证Tumblr的纯洁性”依旧让用户不满。出售在线广告这一盈利模式背离了众多文艺青年的初衷,挑战了文青们的核心价值,大量用户甚至开始逃离TUMBLR。而这在国内也有实例,微博在在迎来了“微博推广”的时代,大量企业广告霸道地出现在首页的信息流中,跳不过删不掉,倒逼一些用户离开微博,可谓是其诞生以来最为糟糕的用户体验。
有人建议LOFTER学习同样聚集着文艺青年的豆瓣,采用CPS推广模式实现盈利。豆瓣与卓越亚马逊、当当网等电商合作,当用户通过豆瓣提供的电子商务网站图书的链接发生购买行为后,豆瓣可以得到相应的分成。2012年5月豆瓣上线在线购票功能,这是充分整合豆瓣电影这一优势资源,通过分成盈利的又一个实例。然而LOFTER的注册用户规模比豆瓣还要小,采用这一文艺的盈利模式已是空谈。对LOFTER来说,学习豆瓣读书、豆瓣电影的CPS推广模式也已经失去先机。而且而且已经有豆瓣把持着行业先机,LOFTER也很难在其中分一杯羹。
网易边缘产品
LOFTER只是大佬的延伸,人人的小站、新浪的Qing都是如此,产品推出之初其意义就在于用户的捆绑、内容的拓展、体验的连续性。 LOFTER对于丁磊来说,只不过是和网易猪肉一样的边缘产品。LOFTER即使试水艺术品电商,开辟LOFTER ART也无法弥补自身运营成本。网易公司的赢利点早已转移到游戏业务之上。
“近几年游戏占公司整体盈利的水平一直徘徊在八成到九成之间,”网易科技CEO丁磊说,自己确实考虑过除了网游之外,如何开辟“第二战场”。LOFTER的生存也只能靠网易游戏业务的填补。LOFTER的商业化道路依旧漫漫。
总结:
虽然整体来看,无论是在PC端还是在移动端,LOFTER的UI交互、视觉设计都是目前国内轻博客中最好的,LOFTER的原创内容也是国内轻博客中最优质的,LOFTER在国内国内轻博客中最具发展潜力的。然而LOFTER用户不成规模,缺乏商业模式,而且只是网易公司的边缘产品,这些原因注定了LOFTER只是一个“小而美”的易碎品。LOFTER必死,即使笔者自己也喜欢LOFTER。
(吴俊宇 首发于新锐科技媒体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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