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说专车成了历史,看看各方如何回应专栏

/ 创界 / 2015-10-12 09:21
交通部网站今天就《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作出答复: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交通部强调,小客车合乘(拼车)属于新生事物,需要继续系...

交通部昨天下午发了两个重磅文件,分别是《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 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其中《管理办法》就是针对当前的“专车”市场的规范性文件。虽然两份都是征求意见稿,理论上有关方面还可以通过交通部网站进一步提交意见,但是基本上体现了管理层的态度以及未来这个市场的方向。

1.专车成为运营车辆,司机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管理办法》指出,网络预约出租 (创界注:为方便阅读起见,以下除法规正文外均简称为“专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 服务的经营活动。而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像滴滴、Uber这样的公司,以后就不能仅仅做中介生意了,而是网络预约出租 的经营者。 网络预约出租 的经营者,想要申请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而想要开这类车辆的人,也要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的车辆,也要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需要具备: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这三个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专车司机)必须要拿到《道路运输证》,且车辆类型必须变更为预约出租 。由于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为8年,而非营运的私家车是没有报废年限的,所以那些希望“兼职赚外快”想法的专车司机恐怕得放弃这条路了。《管理办法》同时规定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的驾驶年龄必须为3年以上。

2.专车平台不能随意烧钱补贴,专车司机不能接入两个及以上平台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者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预约出租 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此外,网络预约出租 不得巡游揽客。

与此同时,网络预约出租 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 和驾驶员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此外,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 监管平台。

也就是说,若专车在注册时服务地点为A区,则其只能在A区域提供服务。而专车司机同时接入Uber和滴滴这样的专车平台提供服务时,将会受到处罚,《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所有专车的数据都需要接入当地交通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 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共享

交通部网站今天就《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作出答复: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交通部强调,小客车合乘(拼车)属于新生事物,需要继续系统研究、深入探讨,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专家回应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

目前出台的网络支付和网络约车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其实质在于“传统的封闭垂直型社会体制”与“开放网络型社会体制”的冲突。共享经济的兴起,实现了私有资源和公共资源的转换,最大限度的节约了社会成本。公权力应该改变监管模式,顺应时代潮流,进行制度创新,学会和平台企业共同治理,不能墨守成规。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王丽梅

这次意见稿的主要出发点就是公众安全,规范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都是为公众安全考虑。前阵子北京有个新闻,一个司机不停地看各种专车平台信息,结果出了事故。所以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车车辆只能接入一个平台,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保护专车平台利益,这是误读,主要还是为了公众安全。

《暂行办法》的整体思路,是给新业态一个合法化的地位,肯定其提供出租车中的高端服务的功能,巡游车只能在大马路上招揽,价格低廉,环境可能不是很好;而网络预约车可以开到家门口,环境更好。同时,《暂行办法》也明确网络预约车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这其中的监管规则,不仅仅是出租车行业的监管规则,而是整个道路运输行业都要遵循的规则,从事营利性运输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一定的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暂行办法》中对网络约租车设立地方政府许可的规定,涉嫌违反上位法,属于增设行政许可的性质。将网络约租车的平台、车辆和司机三个资质都设立成行政许可模式,这不仅不是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反倒是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已经超出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正常范畴,是典型的行政干扰市场的情形。同时,这也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强调的简政放权大相径庭,这不是在放权,而是在变相“抓权”。

专车平台回应

滴滴: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滴滴快的新闻发言人陶然对此表示会加以关注,继续和相关部门沟通和反馈。她引用了辛弃疾的一首词“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表示这是历史发展是必然趋势,任何势力也不能阻挡。

嘀嘀于8日正式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也是国内首张专车平台资质许可,也成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Uber:积极配合并申请资质

同样,优步也在第一时间回应道会主动去适应新规,尽早申请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同时优步还表示会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并积极参与整个办法制定过程,同时,优步会在地方实施细则颁布后,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

易到用车: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运营许可

易到用车表示已和各大城市交通主管部门积极接触,并将配合各大城市做好互联网+交通出行的有效融合,将在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

易到用车表示其已具备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了严格的车辆与司机准入标准、司机培训制度、用户评价机制,设置了乘客投诉渠道,具备相应的服务与管理能力。易到已经和各大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展开积极的接触,将配合各大城市做好互联网+交通出行的有效融合。

神舟专车:将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神州专车将认真研究《办法》的规定,并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主动与各地管理部门做好对接。神州表示《办法》对于促进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对此表示欢迎。

本文由创界(公众号:ChuangDaily)原创,部分内容整理自各大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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