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互联网直租将引爆 新零售?

新金融
2018
07/18
18:08
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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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18 年的 互联网 + 演进史, 门户、 电商、 新零售等三代互联网人都在中国 流通行业寻找变革创新的出路,无数 互联网先驱就此尘封在历史深处,已然听不到任何回响。直到 2017 年,互联网直租新模式打破了沉寂,开启了 新零售时代,这些互联网直租平台在车源、供应链、流量入口、 金融等方面进行了 创新,大大优化了 流通行业的效率,给中国 流通行业的深彻变革带来希望。

" 互联网 + 直租 " 何来如此大的魔力,能够在坚若磐石的 流通行业壁垒中凿出一道希望的亮光?

天时:国家政策导向

雷军说过一句互联网金句:站在风口上,猪都会飞。

风口其实就是古人眼中的 " 天时 "。互联网直租的天时体现在国家相关政策导向方面。

萌芽期(1980-1984):管制催生创新。早在改革开放之初, 租赁模式就已经在我国出现,且发展迅猛。彼时, 还不是大众消费品,属于短缺经济时代的管制商品,需要一定行政级别的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才能配备,并且不同行政级别配置不同品牌档次的车型。

当时,很多较低行政级别的国有企业想配备高端 ,催生了高端 租赁的市场需求,第一批 租赁公司应运而生。租赁就此首次充当了突破我国 行政管制的工具。

停滞期(1985-2003):全面停滞。在此阶段,国家对于 租赁的政策态度急转直下,直接导致 租赁行业陷入全面停滞。

酝酿期(2003-2016): 租赁的黎明。随着中国加入 WTO,中国经济与金融开始全面与世界接轨, 租赁作为一种世界通用金融产品再一次以 " 舶来品 " 身份进入中国。特别是 2008 年后,中国的 融资租赁业务开始逐渐进入正轨。

但是由于 租赁公司在全国分布极为分散,一直没有出现相关龙头企业,加之这阶段的 融租以 " 售后回租 " 方式为主,仅作为 信贷的替代金融产品出现,并且相关税收、物权归属等配套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其发展速度受到一定限制。

爆发期(2016-): 新零售渐入高潮。进入 2016 年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联合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关于调整 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商务部发布《 销售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发布《 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一系列政策利好为 零售及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

2017 年年初,大搜车顺势而为,发布 " 弹个车 " 互联网直租产品,进而引发了易鑫、瓜子、趣店、神州等互联网 巨头竞相推出类似产品,从而引爆了 " 新零售 " 概念。

由此可见,政策变量是中国 租赁行业的重要风向标,当前的 租赁正当 " 天时 "。

地利:互联网直租的高维打击优势

消费金融的商业模式可分为两大类型、四种产品:

一是消费分期贷款,可细分为消费贷和信用卡分期;

二是融资租赁,可细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

以上四种 消费金融产品在市面上都有出现。相比其他三个,直租模式出现的最晚,市场规模也最小。但是为什么 新零售的天命却偏偏降临在直租模式(弹个车、大白 、毛豆新车等都采用直租模式)身上呢?

这个问题需要拆分成三个层面来解答: 租赁为何优于 信贷?直租为何优于售后回租?互联网与直租相结合的内在逻辑?下面来详细阐述:

1、 租赁优于 信贷

这个层面不难理解。融资租赁相较信贷的牌照门槛低,租赁人能够掌握车辆所有权,承租人省却抵押手续,从而大大简化了车辆交付流程,可以给用车客户更爽的消费体验。

2、直租优于回租

第二层面较为复杂,需要细致分析。 新零售语境下的 租赁一般被称为 " 以租代售 " 模式,以区别于 " 分时租赁 "" 经营性租赁 " 等租赁场景,实际上以租赁为名,行 " 零售 " 之实。" 以租代售 " 又因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的不同分为 " 直租 " 和 " 售后回租 "。

直租是指 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上游购买车辆,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此期间,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同时为车辆牌照登记主体。待租赁期满后,用户可以选择按照车辆残值购买或者把车归还给 租赁公司(交易流程见下图)。

售后回租是指 融资租赁公司向上游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车辆,并将车辆交付承租人,牌照登记为承租人。随后,承租人再把车辆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不做牌照移转),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交易流程见下图)。相比交易结构更为复杂的 " 售后回租 ", 直租模式有以下优点:

一是风控优势。直租模式下,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如果承租人出现逾期等违约现象,租赁公司能更方便地取回车辆并进行再处置;同时,承租人很难将车辆抵押或者转卖,对防范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物也大有裨益。

二是盈利优势。直租模式下,租赁公司除了收取金融息费(回租的主要盈利渠道)外,还可以赚取 批发零售差价、装饰利润、保险返点等多重收益。此外,购置税、保险等车外费用都可以计入总租金中,同样可被分期支付,承租人提车时需要负担的首付压力更小。

三是用户体验优势。直租模式下,租赁公司能为承租人提供更多分期选择,例如互联网 直租平台一般将直租期限设为一年,一年后客户可以选择停租还车、换车续租、一次性买断车辆残值或继续分期购车等多种方式。

此外,由于车辆的登记权利人为直租公司,一旦车辆遭遇车损风险,都会由直租公司承担并处理,承租人用车更为潇洒任性,不用顾忌车损风险。

3、互联网与直租结合的内在逻辑

除上述商业模式外观上的优势之外,笔者认为,还必须看到问题的本质:直租本质上是 综合服务,回租仅仅是一种金融产品,前者(服务)的商业壁垒远高于后者(产品)。

相比回租, 直租的 行业属性强,对平台的供应链管理和资金资产管理等运营能力要求极高,属于金融行业里的 " 脏活累活苦活 ",传统大型金融机构没有意愿和禀赋去做好直租。

相反,回租的金融属性更强,更容易陷入资金价格战,显然更适合财大气粗的大型商租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或者厂商金融公司等传统融租主体,根本不是互联网公司的强项。

在笔者看来,正是互联网与新零售的新思维激活了 直租的优势和潜力,使互联网直租商业模式从单纯的金融产品升级扩展为 零售与金融的全维度服务体系,并且这个服务体系以 " 多快好省爽 " 为终极目标,与零售和互联网经济的本质与价值观极其契合。

从产品到服务,是商业模式的巨大飞跃。凯文 . 凯利在《必然》中讲到:服务与产品有着本质不同," 服务并不是一次性的事件,而是一种不间断的关系。当一个消费者选择使用服务而非购买产品时,他会对其有更为强烈的认同 "。而恰恰控场景、重运营、强服务是互联网公司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最大优势。

综上所述,在 " 体验为先 "" 风控前置 " 的互联网语境下,直租模式可谓天命所归,其为互联网企业进军 消费金融的最优模式,很多传统融租公司甚至厂商金融公司都在放下身段,积极投身直租军备大战。

正是互联网与直租的上述重混效应才让互联网直租能够在众多 消费金融工具中脱颖而出。

人和:契合 消费新客群新观念

互联网直租之所以能引爆 新零售,除了上述 " 天时 "" 地利 " 因素外," 人和 " 因素也至关重要,毕竟,消费者才是商业模式最终的裁判员和进化剪刀。

互联网直租的 " 人和 " 主要体现在 " 新消费客群 " 和 " 新消费观念 " 两个方面。

1、新消费客群:90 后购车人群的崛起

目前,国内 整车消费市场趋于稳定,前些年的爆发性增长周期已然结束。 消费新势力逐渐转移至三四五线城市的 90 后甚至 95 后群体,该群体消费欲望强,对于未来的收入预期信心强,但是可支配的现金资产少(参见下图),对于低门槛的 金融工具依赖性强,这一 新零售的新客群恰恰是传统金融机构忽视和抛弃的长尾 消费金融客户。

2、新消费观念:所有权瓦解,从所有到使用

随着 " 万物共享 " 的新消费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当代中国人特别是 90 后、95 后、00 后新人类对于商品所有权的观念日益淡薄,新零售背后的消费观念变迁愈发明晰,即 " 从所有到使用 "。

就像凯文 . 凯利在《必然》里讲到的那样:" 对事物的占有不再像曾经那么重要,而对事物的使用则比以往更加重要 ",因此 " 使用权要优于所有权,以至于使用权正在开拓经济的新领域 "。

具体到 90 后的购车人群,参照上图标准,可以明显看出,他们的经济情况、消费习惯以及消费观念与 " 直租 " 完美契合。因此 90 后才是掀起 新零售高潮的主人,互联网直租是完美的引爆工具。

结语 :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互联网直租引爆 新零售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其可能昭示着 " 使用优先 " 的新消费时代全面来临。

事实上,租赁创新与新零售的 " 重混效应 " 不仅体现在 消费领域,最近手机等 3C 产品也在与直租相结合,租赁已然成为新零售的一个重要创新方向和基本特征。

也许我们已经不可避免的进入了一个 " 万物共享 "" 万物可租 " 的消费新时代。

来源: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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