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公司让索尼赔了910万的专利,苹果不想交费还想废掉它,把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了手机

/ 李俊慧 / 2017-08-02 10:59
按照1元/部的标准缴纳专利费,高吗?

按照1元/部的标准缴纳专利费,高吗?

目前来看,苹果公司可能不仅觉得高,而且可能一分钱都不想交。

日前,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后者关于维持“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发明专利有效的决定。

其中,“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发明专利的持有者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电捷通公司)在该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中居于第三人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该专利恰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去年审结的西电捷通公司诉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尼公司)专利侵权案的涉案专利,当时,索尼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去需赔偿910余万元。

如今,同一件专利,在西电捷通公司尝试向苹果公司收取专利费时,苹果公司不仅不愿意缴纳,而且还在积极利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寻求“废掉”该专利。

涉案专利:通信领域一项标准必要专利

涉案专利“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申请日期为2002年11月6日,授权公告日期为2005年3月2日。

该发明专利通过双向认证机制,解决了无线局域网WLAN中没有对移动终端MT进行有效的安全接入控制,保障了移动终端MT接入的安全性、通信的高保密性。

据了解,自2003年起,该专利就已成为我国无线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被芯片厂商、运营商、终端设备制造商等广泛应用。

尽管如此,该专利持有者在尝试向智能手机厂商收取专利许可费时,依旧“困难重重”。

2015年7月2日,因认为索尼手机涉嫌侵犯该专利,西电捷通公司将索尼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3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索尼中国公司侵犯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判决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合计判赔910余万元。

久经考验:该专利曾被多次发起无效宣告

2015年7月23日,索尼公司针对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14全部无效。

专利复审委于2015年11月16日对该案举行口头审理,并于2016年2月17日作出第28356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维持ZL02139508.X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2016年5月10日,苹果公司亦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当时,苹果公司以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等理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7年2月2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1501号决定(简称被诉决定),驳回了苹果公司的全部无效请求,维持涉案专利有效。

显然,在尝试向索尼、苹果收取专利许可费时,这两家公司都在积极利用法律赋予的救济手段,希望能“逃过一劫”。

起诉苹果:一场尚未了结专利侵权案件

2016年4月,同样是针对“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发明专利,西电捷通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停止销售侵犯西电捷通专利权的手机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西电捷通公司诉索尼公司案件中,在案证据显示,原告提交了四份与案外人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约定的专利提成费为1元/件。

而在最终判赔金额确定方面,一审法院支持原告“以许可费的3倍确定赔偿数额”的主张、确定经济损失赔偿数额,简单说,相当于按照3元/件的标准确定的赔偿额。

如今,在苹果公司被诉侵权案件尚未审结之时,苹果公司已经涉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暂败”,虽然苹果公司已经提起专利无效行政程序,不过,不排除苹果公司可能会在侵权案件中一审败诉。

而站在专利权人的角度,虽然是“标准必要专利”,但是由于持有者是国产厂商,其面向各类手机巨头收取专利许可费时,也并非“一帆风顺”。

一如苹果公司最终向诺基亚缴纳近20亿美元专利费,前提下都是诺基亚通过专利诉讼不断给苹果公司施压,才最终得以实现。

而这也必然成为国产厂商收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必经之路。

来源:李俊慧



1. 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 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 ",不尊重原创的行为 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 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最新快报

1
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