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趣店的争议有多大,现金贷并非魔鬼业界

/ 董云峰 / 2017-10-25 16:12
高利贷不是魔鬼,现金贷更不是魔鬼。在残酷的现实和复杂的人心面前,高利率本身是没有罪的。不过,在任何时代,高利贷都不是一个体面的生意,最好闷声发财,别学罗敏、周亚...

【观点】无论趣店的争议有多大,现金贷并非魔鬼

高利贷不是魔鬼,现金贷更不是魔鬼。在残酷的现实和复杂的人心面前,高利率本身是没有罪的。不过,在任何时代,高利贷都不是一个体面的生意,最好闷声发财,别学罗敏、周亚辉之流。

当现金贷从业者为趣店上市感到振奋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后面发生的一系列剧情,这家公司几乎将整个行业拖进了一场舆论灾难。

一时间,现金贷就是次贷、血贷、食人贷的言论甚嚣尘上。原本就充满争议的现金贷,眼看要成了过街老鼠。

本人对趣店及罗敏并无好感,无意为其洗地,参见《趣店风光上市:阿里给个入口,百亿美金到手》、《趣店逆袭:AT得道,鸡犬升天》。只不过,我认为当前对现金贷的指责,大多脱离了基础事实层面,充满了道德激情,乃至完全情绪化。

道德的困境

在展开今天的观点之前,我想先说两个小故事。

多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他的观点在当时激起了极大争议,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攻击这位被誉为“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老人家。

不得不承认,当时我还在校园里,在网上看到相关报道之后,最初的感觉是愤怒的,觉得这是对穷人的侮辱,凭什么穷人就不该有独立厕所?尽管我是一名经济系学生。

多年后,当我再次想起茅老和他的这个观点,觉得无比赞同,尤其在中国当前的现实环境下。

廉租房不建厕所,一方面可以减少权力寻租对廉租房的掠夺,另一方面还可以促使穷人在生活处境改善后退出廉租房,做到廉租房资源合理配置,给到真正需要它们的人。

尽管,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廉租房本该建的更好,乃至接近商品房标准,同时在一套严格、公正的筛选机制下,保证真正的穷人住进廉租房——可是现实的骨感在于,我们很难建立起这样的筛选机制。

每一个人都该享有独立厕所,这话本没错,但是你很可能分不到,与其这样,不如接受一个没有独立厕所的廉租房。

是啊,给穷人住的廉租房不配建厕所,听上去多么丧尽天良,多么让人不舒服,但这实际生活中,这样的制度设计的的确确对穷人更有利。或许在道德上存在瑕疵,但这是更优的结果。

另一个小故事,来自电视剧《铁齿铜牙纪晓岚》,说的是某地遭灾,朝廷开办粥厂赈灾,和珅去视察粥厂时,随手抓一把沙土洒在粥里,同行的大臣不解。和珅说:真正的灾民饥肠辘辘,不会在乎粥里有沙子,而蹭吃蹭喝的人就不会来,这样才能让最困难的人活下来。

大意都是,在资源分配机制无法保证公平的情况下,通过降低质量标准(道德标准),哪怕不那么道德、不那么体面,却可以让最终的情形变得更公平,更能增进弱势群体的福利。

无论是廉租房不建厕所,还是粥里掺沙土,在道德上都存在瑕疵,在情感上让人不舒服,但它们却能带来更道德的结果——难道穷人分不到带厕所的廉租房、喝不到不掺沙土的白粥,没得住、没得吃,就是道德的吗?

我们往往容易被道德激情所左右,忽略现实的复杂性。我们自以为做了更道德的选择,却很可能引发不道德的结果,这便是道德困境。

今年7月份的四川大凉山“格斗孤儿”事件,就是最新的案例。

高利贷不犯法

高利贷是指索取高额利息的贷款。但是,到底什么叫做高额利息,并没有统一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都有着不同的认定。

在我国,高利贷几乎无处不在,在民间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风气更甚。关于高利贷,我国民间曾有以下套路:

大耳窿: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

驴打滚:又称利滚利,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羊羔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在当代,高利贷还时不时引发社会问题。2011年-2012年,在我国温州、徐州等多个地区,曾爆发民间借贷危机,许多高利贷借款人跑路乃至自杀,出借人损失惨重。

尽管如此,作为民间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利贷从未被明令禁止。有关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主要通过对利率进行指导要求,对高利贷形成一定的外部约束,但这些约束并没有太多的强制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发布的《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2015年9月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规定,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

尽管如此,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行为,并不是非法的,仅仅是政策和法律上不被鼓励,并且通过相对保护借款人来制约出借人。当然,如果在高利贷过程中出现了违反自愿原则,或者是不当催收,就很可能触犯民法甚至刑法。

整体上,比起借不到钱,能够借到高息的钱,是更道德的情形。虽然在实际中,有时候会存在诱导放贷、掠夺性放贷等行为。

现金贷不等于高利贷

所谓现金贷,并无严格定义,在国内当前的语境下,广义的概念可以理解为面向个人的信用贷款,不含消费分期贷款。狭义的现金贷概念,一般是指纯线上的小额、短期、高息、无特定用途的信用贷款。

很多人将现金贷与英美等国的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相提并论。国外的发薪日贷款无须抵押,但会看借款人的工作及薪资记录,一般通过线下实体店完成,额度通常不超过1000美元,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在年化利率上,可以达到300%,甚至更高。

相形之下,国内的现金贷更为激进,在风控上更为宽松,尤其是互联网现金贷,。用户只需要在线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手机号和社交账号,有时还需要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就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得贷款。

但是,国内的现金贷并不一定就是高利贷。诸如腾讯微众银行推出的微粒贷和蚂蚁金服推出的借呗,日息一般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不等,实际年化利率10%-20%不等。

广义的概念里,商业银行这两年推出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产品,诸如工商银行的“融e借”、招商银行的“闪电贷”,日息可以低至万分之二乃至万分之一,实际年化利率10%都不到。

这样的现金贷也能算高利贷吗?何况,这些产品通常都可以提前还款,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没有违约金。

在额度上,目前银行系的产品以及微粒贷和借呗等,其额度可以达到10万、20万甚至更多,可以循环使用;在期限上,从1天到24个月不等。

因此,商业银行和大型互联网公司主导的现金贷产品,无论在利率、额度还是期限上,都超越了发薪日贷款的范畴,可以视为互联网背景下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

在这些头部公司之外,还有着数量众多的创业公司,它们的客户群体相对下沉,实际上是一个次级贷款市场,已经在美国上市的趣店、宜人贷和信而富都属于这一类,这几家公司的年化利率相对较高,但是还不算夸张,区间大概在20%-60%。

更加夸张的有没有?当然有。目前国内现金贷市场还是一个群魔乱舞的格局,许多草根创业者涌入,市场正在重演2013-2015年的P2P网贷行业乱象,因此年化利率100%甚至500%的产品都是存在的,但是并非行业主流。

现金贷不是魔鬼

那些利率相对较低的银行系、巨头系的现金贷产品,利率不算太高,使用起来快捷方便,应该算不得魔鬼吧。

哪怕是年化利率50%、100%乃至更高的现金贷产品,也未必是罪恶的。何况,考虑到大部分现金贷产品期限都很短,年化看起来很高,借款人实际承受的利息没那么多,在其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

其实,一切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的借贷活动,就不该套上原罪。

道理很简单,如果能够获得足够额度的、更低利率的借款,没有人会选择高利贷。

当我们指责高利率的时候,是否真的想过,对于借款人来说,这笔钱意味着什么?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其他选择,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是否陷入了“何不食肉糜”的认知扭曲?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使用过现金贷的年轻小白领,听听他们怎么说。我本人及身边很多朋友,都是现金贷的受益者。借呗出现之后,我再没有为银行信用卡中心贡献一分钱利润,因为后者的成本远远要高——其实信用卡分期就是最典型的高利贷。

这并不是说,我完全认同当前的现金贷市场。熟悉新金融琅琊榜的朋友都知道,我曾经多次撰文质疑中国式现金贷的现状,包括《利润高到不好意思公布,现金贷是庞氏繁荣吗?》《宜人贷的估值之谜:高利贷还是高科技?》

我所关注的点主要在于:

1、信息不透明。真实的借贷成本没有直接、如实地告知用户,故意遮遮掩掩,很可能牵涉到虚假宣传和恶意诱导借款人。

2、砍头息不合理。在贷款发放前,许多平台都以服务费等名义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资金,扣除比例有时候超过10%。

3、个人信息无保障。每个现金贷平台,都会要求用户提交极为私密的个人信息,平台如何使用这些信息,没有任何实际约束力。

4、多头借贷问题。目前的现金贷市场缺乏实质监管,绝大部分平台都没有接入央行征信体系,也没有相对集中的信息共享平台。一旦多头借贷风险爆发,对行业而言,很可能是系统性风险,并波及资金方。

5、信息披露问题。这么多现金贷平台,产品利率到底有多高,到底哪些人在借钱,资金从哪里来,资金成本有多高,是不是应该说清楚?

需要说明的是,现金贷市场的主流,还是商业银行和互联网巨头等头部公司的产品,它们相对规范一些,极端的利率超过50%、100%的产品占有率很有限。

回到本文的标题,我想总结的是:高利贷不是魔鬼,现金贷更不是魔鬼,尽管始终存在一些恶性案例。然而,在残酷的现实和复杂的人心面前,高利率本身是没有罪的。

可是呢,在任何时代,高利贷都不是一个体面的生意。利率越高,这事儿就越不体面。哪怕你没做越界犯法的事,哪怕你真的风控牛逼赚很多钱,最好闷声发财,别学罗敏、周亚辉之流。

我很建议罗敏和周亚辉去读读高利贷的历史,相信读完后一定脊背发凉。

你看烟草公司多挣钱,什么时候见过他们的人出来装逼,也就逆袭的屌丝new money爱显摆,坑了自己还拉上一堆人垫背。别以为自个是收割者,被收割不过分分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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