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解读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7月31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场引起巨大反响,互联网金融板块受重创领跌,周一(8月3日)开盘大跌3.18%,板块最大跌幅7.04%。对于央行的举措,业内人士也都给出自己的观点。
P2P平台或将面临洗牌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显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据牛娃金融认为,这会使P2P第三方托管受限。
当前业内大多数P2P平台都采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进行托管,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内部的体系对资金进行划拨。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显示,P2P的资金存管只能是在银行完成。虽然之前有P2P平台选择银行合作进行资金托管,但是进展缓慢且效率低,同时在成本上也相对的较高。
所以,P2P托管业务由银行开展的措施执行,对于P2P平台而言,在资质、渠道资源、盈利能力等方面门槛将会大大提高,成本承受力受到挑战。P2P行业也将会面临洗牌,小规模的P2P平台将面临巨大压力,实力强以及具有国资背景的P2P平台前景将更乐观。
第三方支付机构何去何从?
“如果这份意见稿最终通过,今后第三方支付很多业务可能都开展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向笔者表示:“我的很多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工作的朋友都在发类似的牢骚。
事实上,近几年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企业提供专业的资金托管,并将其视为发展的重点。而征求意见稿是要互联网支付机构最终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具备银行功能,比如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表示,托管业务被银行抢走,将会极大的打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战略布局。
该人士认为,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虽然不能继续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把业务重点放到提供支付通道服务上,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而从长远角度来看,就需要通过创新来拓展更多方面的业务。
个人支付体验降低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三点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牛娃互联网金融CEO李琪认为,这将会对用户体验造成很大的影响。
对于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虽然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单日5000元的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消费者仍然可以与现在一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并无额度限制。但这会极大的加剧支付难度,用户体验变差是不可避免,进而也会影响人们的消费热情。
不过很多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于实力强大的P2P平台业务开展影响不大,对于账户资金安全的提升是显而易见,这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当然在细节方面的举措需要提高。相信央行会慎重评估业内观点和意见,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1. 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 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 ",不尊重原创的行为 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 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