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 真的是大庇天下俱欢颜么?专栏

/ 何轶谦 / 2016-08-07 08:06

写在前面:网约车新政出台,在这个炎热的夏天,给出行领域注入了一丝清凉。一时间行业企业纷纷表态,司机间奔走相告,似乎在所有人的眼中,网约车市场“天亮了”。

我们纵观新政,可以得到这样一个普遍意义上的结论——网约车合法地位获得明确。网约车合法化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以按照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此外也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这一新政将于11月1号起实施。政策靴子的落地,业内的表态普遍认为对于出行App是一大利好,而无论是滴滴还是Uber、神州、易到,都自认是这次新政的获益者。那么事实又是如何呢?

先讲一个我的经历。上周五我叫了一辆滴滴专车,上车后司机便兴冲冲打开话匣子,说这回有了新政策,就不怕有人再来抓专车了,自己可以“放心大胆”的拉活了。从这段话中,可以听得出司机对新政的理解是极为片面的,他们以为新政出来后,自己的车辆自然而然就成了合法的运营主体,完全忽略了新政中对于审核的新管理办法。后来打过的几辆网约车,司机也基本都是这样的理解。

这不禁想到一句话,一群人的盲目狂欢,往往背后是少数人的无奈孤单。新政真的像普遍认为的大庇天下俱欢颜么?我们冷静分析这次新政,就会发现结论恐怕是否定的。

首先,我们要看对于网约车的司机和平台来说,这个门槛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

第一是私家车不能做专车,要做必须“改性”。新政规定网约车车辆需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将车辆性质变更为运营车辆,这与私家车有本质区别。那么问题来了,运营车辆与私家车相比,年检更严格。同时,运营车辆相比私家车,在保险费用、管理费缴纳、交易流程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运营车辆的成本是私家车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第二是驾驶员要想开专车,必须考证+签合同或协议。今年《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 驾驶员证》。考核究竟是怎样的形式我们还需要看最终政策的落地,但这个考证环节,无疑增加了司机准入的门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为兼职,如果按政策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

第三是平台方,跑马圈地的C2C平台无疑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平台责任主体的确定和司机劳动合同等一系列条款,将让C2C平台增加巨额成本。这暂且不谈,更重要的是,对于靠资本投入打江山的出C2C平台而言,资本的态度或将改变。网约车新政出台,在为该行业正名的同时,我们要看到硬币的另一面——也带来了更为严格的监管,其中车辆、司机等资质成为不少平台前进的阻力。这恐怕对滴滴、Uber等C2C平台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两家平台最终被逼合并抱团取暖就是明证;反观B2C模式的神州专车,则在资本市场领先一步,成功登陆新三板。神州专车能够成功挂牌上市,其背后无疑是监管方对其模式的认可,毕竟资本市场对于公司运营前景和是否合规具有更加严格的要求。而对于出行行业而言,神州专车的上市,未来或许将从某种意义上影响资本方的意志。

其次,我们要保持一个正确的姿势审视这次新政。

这里要指出的是政策的不确定因素,我们需要明白这个新政只是一个大框架,今年11月要落地的政策是要落在各地方的,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最终政策的落地有很多X因素。国家新政与地方政策细则之间,可不是一张纸的距离。可以预见的是,在北上广深等拥堵严重的大城市,以及出租车饱和、市场增长空间有限的二三四线城市,私家车想要摇身一变成为网约车,将面临很多不确定的严厉考验。

新政下C2C平台面临诸多难题,但对B2C模式的神州专车来说,无论各地细则未来几何,对他们的影响都不会太大。这得益于其轻资产重运营模式,神州专车利用自身母公司的 租赁业务网点优势,拥有大量闲置的正规的运营车辆;另外,其招聘并培训有熟练驾驶经验且的司机,与司机之间正符合新规所说的“劳动关系”,是拥有强控制力的雇佣关系。神州这种使用专业车辆、司机采用员工制、收取运营费用的方式,更像是传统出租车模式的升级。

可以用这样的比喻,神州专车就好比武侠小说中的武林宗师,已经练成一套最经典的武学招势,任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保持当下的B2C模式,在出行行业的万变中,求得不变的地位。

最后,想简单说一下分享经济和新政的关系。

作为打破传统模式的分享经济,其必然与法规政策存在先天的冲突。我的理解是,新政无疑是对网约车市场的政策约束,有助于市场的监管。但在国内的现状下,所谓分享经济的概念,一直面临着契约精神不足的社会价值冲突,这是暂时无法规避的。在消费升级的大势下,类似神州的B2C模式,则是建立在契约精神下的商业模式,更注重真正的服务质量;尽管与滴滴、Uber这样定义的分享经济略有差异,但却是兼具分享经济与契约精神的最合理存在模式。

我们可以看到,新政规范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都是为用户的安全考虑,其要求与神州专车B2C模式的初衷不谋而合。互联网经济中,无疑是用户至上,连用户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模式,也很难得到市场最终广泛的认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价格杠杆在用户选择上起到的作用将不会如起初那般明显。

结语:这部新政的出台,宣告中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承认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国家。很高兴看到我们政府相关部门的与时俱进,但对于出行网约车企业来说,拍手称赞或许乐观太早,准入门槛和用户黏性、价格因素仍旧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顶。新政出台,真的不是大庇天下俱欢颜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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