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明星、媒体,谁才是爆雷网贷平台的帮凶?新金融
据了解,截止目前行业内正常运营的平台1877家,再加上停业或者出现问题的平台,行业内存在过的平台多达6000多家。想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平台必须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公信力,通过各个渠道精准获取客户。营销获客,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越资产和风控,成为相当部分平台最核心的工作。
平台通过合理的营销广告获取客户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近几年却被一些平台玩坏了,过度包装、过度营销成了行业惯例。甚至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平台利用,成为敛财的工具。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细数一下网贷广告的套路。
由于官方网站是很多网贷平台的第一阵营,所以利用互联网推广营销,再把流量引到自己的网站上,成了最常见的一种套路方式。这些平台通常利用搜索引擎的竞价规则,买到相关的热门关键词。当有投资人在搜索引擎上输入该关键词的时候,这些平台就会出现在首页的靠前位置。而一些不熟悉搜索引擎推广规则的投资人就会点击进入该平台官网,甚至还会有部分粗心的投资人,在没有详细查阅网站详情下直接购买该网站产品。
等投资人反应过来时,才会发现平台还会设置无法债转等障碍限制投资人退出,更有甚者,一部分所谓的网贷平台根本就是**网站。一份某搜索引擎前员工提供给P2P情报局的推广客户的资质验证文件显示,搜索引擎平台在推广前只会对有推广需求的公司的进行基本的主体资质方面的审核,只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和ICP备案证明。问及在推广前是否会对网站的经营业务等进行审核,该员工表示,这方面信息无法验证。
部分平台还会邀请明星作为平台的形象代言人。明星代言产品在各行各业中都比较常见,网贷行业也不例外,比如团贷网就邀请王宝强作为代言人,人人贷邀请了张涵予作为代言人。由于形象代言人是具有排他性的合作方式,在合同期限内明星不能同时担任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同行业产品的代言人,所以费用很高。邀请明星做形象代言人,除了部分平台真的具备这样的实力,其中也不乏一些利用明星的光环来骗取信任,别有用心的平台。
在普通人的眼中,明星属于高高在上的精英阶层,似乎应该无所不能,至少有能力或者有渠道辨别网贷平台的安全性。但事实上,部分明星文化水平很低,职业素养也高不到哪里去。这样的说法也许有失偏颇,但术业有专攻,明星和他们的经纪团队也许在娱乐行业或者文化艺术领域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在财经领域的见识和智慧却未必比普通人高明。如果警惕性不高,再加上经纪团队的助攻,被人精扎堆的金融公司拉下水也并不稀奇。
此外,有一定背书能力的权威媒体也是网贷平台公关的目标。其实,在互金行业风险集中爆发以前,权威媒体的公关难度并不如大家想象的那么大。一方面,媒体的广告业务是外包给各个广告公司的,也许媒体内部的广告从业人员比较自律,但外包公司的防线是比较薄弱的;另一方面,网贷平台的目标也许根本就不是投放广告,甚至不需要媒体背书,只要能与媒体发生某种联系,不管强弱远近,网贷平台都会无所不用其极地进行扩大解读。比如,权威媒体仅仅依据新闻事实客观报道了某网贷平台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但在网贷平台的通稿和软文中就变成了“权威媒体关注支持”。
网贷的营销广告也是广告,自然跳不出广告的范畴,理应受到《广告法》的约束。网贷监管办法也对网贷的宣传场所、宣传用词等进行了规定,在工商总局等17部委出台的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也对互联网金融的广告划出了9条红线。而事实上,因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虽然不少平台因为宣传广告违反《广告法》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但绝大多数违法违规的网贷广告成了漏网之鱼,在网络中,在媒体上,大行其道。
虽然营销广告可能并不是导致平台爆雷的根本原因,但它一定是影响大部分投资人决策的关键因素。所以,部分平台爆雷后,受骗的投资人找到媒体闹事,找到明星砸场,甚至找到百度维权,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来源:P2P情报局】
1. 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 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 ",不尊重原创的行为 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 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