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店“合规”身份或将实现,体现性功能将会加强

/ 张叶 / 2017-10-25 21:11
意见稿对无人店的设置、经营、仓储、物流等均提出了明确的细化要求,要求无人店经营企业承担更多的经营者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及其他各项权益。

10月24日下午,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宣布,国内无人店领域行业组织“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无人店分会”发布《中国无人店业务经营指导规范(意见征询稿)》,今起征询。

意见稿对无人店的设置、经营、仓储、物流等均提出了明确的细化要求,要求无人店经营企业承担更多的经营者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及其他各项权益。

此外,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无人店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性业务,相关业务除应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申报外,同时需提交报备材料至行业协会,特别是新型特种无人店装备,应在提交报备的同时提供安全性审核材料。

目前,国内主流无人店经营企业已开始向该分会提交相关意见建议材料。针对意见稿,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无人店分会秘书处还就上述意见征询稿做出了一些说明,主要包括建议为无人店这一广受消费者喜爱的新型业态留出发展空间,做好准入机制,以及严抓安全关等方面。

这并非政府部门对无人店经营合规性第一次发表意见。

9月21日,商务部曾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无人值守商店是商贸流通领域从需求侧的角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益尝试,也是当前中国零售业创新转型的主要动力,能更好满足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为了鼓励相关业态,商务部将适时发布《零售业技术创新框架》和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引导广大零售企业加大先进技术的应用。而这也是国家部委首次明确支持无人商店业态发展。

然而在此后不久,有媒体报道称,作为无人便利店代表的缤果盒子,其上海地区首批落地的店面欧尚长阳路店和大润发闸北店已于9月27日正式关闭。缤果盒子创始人陈子林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目前“盒子”落地身份不太明确,收到过投诉。所以现在正在努力积极地与政府展开合作,希望得到政府认可,让政府给予合法身份,在政策的监管和保护下,更健康有序地发展。

目前,市场上的无人便利店主要以店铺型和盒子型两种形式存在,由于具有低成本、快速复制的特点,盒子型无人便利店备受入局者青睐,缤果盒子便是其中典型代表。但是店铺型的无人便利店由于面积较大,除了售货外还可以增加包括餐饮等生活服务类的功能,体验性功能会更强。

来源: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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