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老鼠仓”交易 被罚没逾500万元新金融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操纵市场案,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中,文宏时任上海拓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投资总监,作为“万联证券拓璞2号”账户的投资经理,其利用职务便利,知悉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操作“汪某”账户稍早于、同步于或稍晚于“万联证券拓璞2号”账户交易有关相同股票,趋同交易股票共有27只,趋同交易金额为1.84亿元,趋同股票占比47.37%,趋同交易收益为251.44万元。文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属于《基金法》第123条所指第20条第6项所列情形,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违法行为,依据《基金法》第12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文宏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51.44万元,并处以251.44万元罚款。
随着国家逐步规范证券市场,加之证券监管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使得“老鼠仓”案件的查办数量明显上升。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发布的《证券犯罪检察白皮书》显示,2015年以来,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的10件证券犯罪案件中,除1件为内幕交易案件外,其余9件均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也就是“老鼠仓”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司法辖区内有首都金融主中心区金融街(000402,股吧)地区、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东二环高端服务业商务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金融资源聚集区,“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机构亦坐落其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李华指出,证券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有赖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老鼠仓”使不同的投资者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极大地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从根本上动摇证券市场的根基。
此外,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金亚科技(300028,股吧)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同时,金亚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近2.18亿元,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证监会决定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旭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张法德、丁勇和等16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3宗操纵市场案中,冯志浩和孟祥龙因操纵股价,分别被证监会罚没5406万元、4863万元。文高永权操纵股价案中,因无违法违规所得,文高永权被处以罚款60万元,分别处以王交英、宋翼湘、岳源等40万元罚款。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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