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T公司反腐简史: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观点
就在昨天,连B站也公布了内部的一起贪腐案件,令人感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二次元弹幕视频社区Bilibili宣布,前Bilibili游戏运营负责人高楠楠,涉嫌职务犯罪,伙同丈夫以及亲属开办公司进行利益输送,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在掌握基本事实后,Bilibili已向警方报案。目前高楠楠等涉案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以英国政论家阿克顿勋爵的理论而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清水衙门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只要制度无法有效约束人性,那么雁过拔毛的寻租行为就势必难以避免。
由于企业的经济问题很少涉及公共资产,公众对于相关新闻的敏感性往往低于他们对待政府机关滋生的同类事件,围观态度也是以娱乐情绪为主,少有痛定思痛的代入感。
企业的尴尬也在于此,当发展速度不足以掩饰阴暗面积时,主动揭盖或有杀鸡儆猴的威慑效果,却很少能够得到舆论的拥戴,在「仇商文化」的传统浸染下,这种「挥泪斩马谡」的做法更易于被理解为狗咬狗式的宫斗戏份,严肃不足而讥讽有余。
就像百度历次通过「职业道德委员会」的身份披露贪腐案件时,遍布在社交媒体的反馈通常都是不无戏谑的故意偏题:什么?百度还有「职业道德委员会」?
「职务侵占」是互联网公司最常见的涉案名目之一,在这个热钱涌动的行业,分配权的价值空前稀缺,在其位不仅意味着谋其政,还有相当弹性的财物输送空间,属于在河道在建坝截流的隐秘动作。
纵观市场经济星火燎原的这三十载时光,与天(政策)斗、与地(同行)斗、与人(人性)斗的主旋律从未降过一丝声调。
在这方面,联想或许是人治体制的典范。孙宏斌的故事在业界耳熟能详,「挪用公款」则不过是对这个忤逆者的惩戒教条,罪名的成立与否,委实取决于员工有无低头。
柳传志善于胡萝卜与大棒的管理组合,借给出狱之后的孙宏斌一笔启动资金让他东山再起、并让后者迄今为止在任何场合都只谈感恩不提愤懑,无疑也是柳的驭人之术的高明之处。
事实上,「自曝家丑」也是联想的一项传统,柳传志甚至有过对因贪腐问题而锒铛入狱的前员工再度录用的历史,所谓「改过之心不可无、治病救人最重要」。
相比联想更为「国企化」的华为,则是早在2005年就开始动员内部的管理岗位一致宣誓——通过一份书面的自律宣言——试图杜绝贪腐行为。
显然,这种未雨绸缪的程序,并不比政府官员的入党誓言来得有效。根据媒体报道,2014年华为出现了金额达到上亿元的受贿个案,最终查实了116名员工涉嫌腐败。
当时有人用极为耳熟的逻辑「如果容忍腐败,华为可以发展得更快」来作出评价,然则风气之败坏仍是军人出身的任正非的管理死穴。华为后来力推「特赦方案」,鼓励员工主动交代经济或账目问题,结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选择「坦白从宽」的人数高达「四五千人」(出自2015年任正非在达沃斯论坛的访谈)。
到了「BAT」的时代,高管犯戒的曝光概率,也随着企业形态趋于稳定而逐渐增多。
由于和「魏则西事件」在时间上发生撞车,百度副总裁、E-Staff成员王湛因「损害百度利益」而被开除。或许是因为王湛的确过于「位高权重」,百度所写的声明亦是语焉不详,没有明确说明他是如何损害了百度利益,少了司法介入的环节,更是保留了足够的体面。只是,除此之外,百度那支由经侦专业退役刑警组成的「职业道德委员会」在动手时很少手软。
同时,作为昔日流量分发的绝对中心,百度每每壮士断腕,也都给业界科普着新的贪腐形式。比如在「搜索资源合作部负责人王庆伟和品牌展示广告部经理陈刚严重违纪案」中,两人伙同参与流量黑市谋取私利,就让公众首次了解到了这么一个隐晦行当的存在:搜索资源合作部手握着流量阀门,品牌展示广告部掌控着变现开关,只要伸手从中舀一勺子流量,便可轻易转化成广告收入套进私人腰包。
流量黑市就是一个提供买卖双方相互接洽的交易市场,「BAT」均是市场上不曾缺席的大户,很多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为了完成KPI任务,也会积极加入购买流量的队列。在流量与货币能够等值换算的场景内,所谓的贪腐风险也只不过是推升流量售价的因素之一。
前聚划算总经理阎利珉,应该是倒在阿里反腐利剑之下的级别最高的一个祭品。不同的是,阎利珉当时正值盛名,一手将聚划算带到团购行业的第一梯队,且深受团队好评,最后仅因区区五十余万人民币的查证受贿金额而换来七年时间的有期徒刑,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阿里的平台特征,使其私下交易更多的发生在底层的员工和开店的商户之间,淘宝在历史上也多次对「小二」进行削权,来限制他们干预规则的能力。从部分情节来看——借着拜访机会而偷偷塞钱到阿里员工的包里——这个商业江湖的业态早已媲美官场,甚至在创新层面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阿里针对内部反腐所成立的廉正部,据说对标就是香港的廉政公署,拥有最高级别的督查权力,虽在最初只是挂靠在淘宝的组织之下,但是几经架构调整,现今已经横跨多条业务线,还被马云授予了「就是应该小题大做」的顶层合法性。
腾讯对于前在线视频总经理刘春宁的追杀,则是剧情最为丰富的一章,虽然腾讯并不希望媒体将事件与刘的叛逃(跳到阿里)作出联想,但是二者的推棋博弈过于微妙,也由不得人们将经济问题「政治化」。
刘春宁的案子还在法院审理,他在腾讯的直管下属、在线视频总监岳雨(后也随刘奔赴阿里)则已经领取了自己的九年刑期,其被查证的所获好处同样不过是区区数百万元人民币。
不同于时政新闻中动辄出现的巨额数字,即使是「BAT」这样体量的互联网公司,它们的单位贪腐规模都相当有限,尤其是结合当事人本就不低的收入水平,代价未免显得昂贵太多。
也有人说,不劳而获的快慰感受是人的最大弱点,它是一种心理毒品,而非理性可以衡量,就像猛兽血液里流淌的原始侵略性,除非用铁笼锁住,否则死伤便在所难免。
倒是网易状告唐岩的「反转」少之又少:在陌陌上市的大喜日子里,网易发布公告,指责唐岩在担任网易门户总编辑期间向自己妻子开设的广告公司输送利益,让后者来负责网易的几支广告制作。随后,多名网易前高管纷纷站出来「打东家的脸」,称事实是当时网易门户的预算紧张,开出的价码根本无人应承,是唐岩劝说自己妻子的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数字接下了活,解决了网易门户的燃眉之急,且事件早已通过内部调查本无异议,丁磊这是真小人之病又犯了。
所以不妨说困境之中见真章,公道也自在人心。
回到B站今天这起头条的话题上来,风光无限的创业公司从来不是净土一片,然而,改变世界的雄伟口号往往产生讳疾忌医的排斥动机。
只可惜假装看不到并不意味着不存在,B站声称这次是在「刮骨疗毒」,勇气固然值得嘉奖,但更重要的是,技术性的反腐和制度性的反腐需要同时并轨而行,这双文明体面之鞋,很多天赋勤勉俱佳的选手都忘了穿上,而跑得愈快,最后需要回头拣鞋的代价,也就愈大。
故而: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作者 阑夕 微信公众账号:tec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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